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wsjkwyh/2025-0004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卫生健康政策,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红河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等21个科室和州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即红河州医疗事故与技术鉴定办公室,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管理中心、州急救中心、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党建业务融合领航赋能。持续深化“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党建引领·红医为民”党建品牌。建设“五个卫健”,以“党建强”引领公立医院“发展强”、民营医院“服务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强”为目标,梳理出台9个党建主干文件,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度融合,“一盘棋”推动党建业务“双提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每周一学”19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实现委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与州委组织部联合长期开办“红医大讲堂”,累计邀请“组团式”帮扶专家、省管县用专家、本土学科带头人授课231期,培训50.8万余人次。落实“编外院长”制度,建立“双清单”常态化调度机制,各“编外院长”深入挂联医院调研105次,亲历实地开展看病就医走流程体验65次,研究解决问题159个。在“编外院长”的带动下,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院长”走流程1752人次,宣讲2389场次。
健康红河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健康云南16大行动,统筹一体化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紧盯“重点时段”营造氛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察暗访和数据分析,红河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省级现场评审,24个新申报创建的国家卫生乡镇已通过州级现场技术评估并向省级进行了推荐上报,并由省级向国家爱卫办推荐上报第一批次13个乡镇。蒙自、开远、建水、石屏、屏边5个县市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2023年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县市区。深化合理膳食行动,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在《国家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75期)》《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专刊(第4期)》登载,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进行推广。提前完成国家级食品污染、食品有害监测327件样品3576个数据和省级13个大类19个小类280件样品1792个数据的监测采样任务,采集率、检测率、上报率位居全省前列。投放健康教育类公益广告68部,制作播放《幸福红河话健康》访谈节目31期,设置固定健康教育专栏1690块,147座电子阅报栏滚动播放原创科普视频,以2734支家签团队为载体,开展健康科普讲座10458场次,群众健康教育宣传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提升,红河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2018年18.16%提升到2023年28.57%。截至10月30日全州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质量综合率达100%,肺结核患者随访管理率达99.11%,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4.67%,麻风病线索排查率达100%,免规疫苗接种率达97.78%,艾滋病检测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有效率分别为93.78%、95.1%、97.35%。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州建立医疗集团23个、医共体14个、专科联盟6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3个,有效促进城乡医疗资源整合共享。细化推动落实5大类36项医改重点目标任务。召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工作推进会,制定出台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把医改监测数据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抽调技术骨干成立“医疗服务数据质量评估专班”,紧紧围绕国考56项指标,省考61项指标开展常态化分析调度,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和国考排名上升。新一轮全国医院“国考”,州第一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237名;州第二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32名;州第三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12名;州妇幼保健院全国排名上升7名。2023年、2024年省级公布的医疗质量考核中,红河州共有51个专业进入全省前三名,其中15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排名前五的专业比例提升至86.67%。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依托4家州级医院、5所高水平输出医院,聚力建设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精神卫生6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州13县市急救五大中心实现全覆盖,11个县市人民医院纳入百县工程,9家医院33个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完成7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项目建设验收。9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9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均通过省级验收。开展建强边疆党建长廊示范行动,建立州内“组团式”帮扶模式,开展“组团式”“沪滇协作”“省管县用”“南北对口”等帮扶项目,提升边境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国家推荐标准35家,国家基本标准116家,整体达标率99.3%。获得了9家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55家慢性病标准化诊疗专科建设、40家心脑血管救治站拓点扩面建设、39个基层康复科(室)等143个建设类项目,141个通过验收。健全完善全州120院前急救体系促进分级分层诊疗,全州120实现“一个号、一张网、一个指挥体系”,院前急救体系50个班组24小时排班在线,在册救护车辆达539辆,高于国家配比要求。开远、建水2家县级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基层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和规范。组织开展3次“健康基层行”大型义诊活动,为3万余名群众开展了免费义诊。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救治三类监测对象36种大病4069例,救治率达99.98%。全州人群签约率达59.89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均达95%以上,5类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80%以上。
中医药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全省率先组建5个“红河州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实施中医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操作“三基”工程。全州新增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人员3097人次,96人次通过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考核。新增建设4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确定5个科室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试点建设,全州13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全部配备中医执业医师。95.5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覆盖州、县、乡、村四级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州基层中医药服务占比47.33%。
“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病科设置率达90.4%,设老年病医院2个,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120个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签约率达93.7%。有医养结合机构21家,床位7582张,养老服务人员496人,位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7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快州第一人民医院州级分中心和7个县级救治站儿童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59/10万、2.54‰、4.38‰。积极推进生育支持政策项目落地落细,截至11月30日,全州累计21463人通过育儿补助资格确认、21442人通过一次性生育补贴资格确认,累计下达省州配套资金8075.02万元。截至12月31日,全州现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48家,其中示范托育机构省级8家、州级19家,共有托位18230个,全州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4.18个。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完成202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2024年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2766人,柔性引进80人,其中,通过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人员147人,通过“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27人。引进“银龄医师”171人。选派16名骨干医师赴沪进修。5人入选全省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完成“组团式”帮扶、“省管县用”“沪滇协作”帮扶65名医疗帮扶专家到期轮换,新增派驻河口、建水县15名“省管县用”帮扶专家。团结“省管县用”“沪滇协作”“驻点帮扶”等医疗帮扶力量,着力构建“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多方协同、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全州“组团式”帮扶团队开展门急诊61635人次,义诊21457人次,引进新技术新业务186项,开展手术2684例,教学查房1483次,手术示教1078次,开展学术讲座592场次,业务培训14006人,捐赠设备82.5万元。采取师带徒方式培养临床骨干医师66名,帮助4家县级医院选派49名医务骨干赴上海市三甲医院免费进修学习。2024年云南省沪滇协作临床技术研究(第一批)立项项目,全省共18个,红河卫健占有6席。此外,金平县人民医院“组团式”帮扶人才带培项目,入选2024年度云南省“组团式”帮扶人才支持项目。
卫生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组建“1211”模式的卫生应急队、区域协同防疫队、专家组以及专家库,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实战应急演练,组织参加台风“摩羯”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处置。印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等工作方案,组建8支州级常态化指导帮扶排查组,发现移交整改隐患700余个。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共15000余人参加,筑牢全系统安全防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二级预算单位,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6698284.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98284.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27882.71元,增长2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27882.71元,增长22.0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末财政转列预拨经费调整项目经费4310144元,所以本年度项目经费调回后增幅增大,故项目收入增加。另因本年较上年度新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0人,调入公务员4人,故基本支出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0元,增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6698284.58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4634.58元,占总支出的69.39%;项目支出8173650.00元,占总支出的30.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27882.71元,增长22.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4020.05元,增长5.49%;项目支出增加3863862.66元,增长89.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财政转列预拨经费调整项目经费4310144元,所以本年度项目经费调回后增幅增大,故项目支出增加。另因本年较上年度新调入事业单位人员10人,调入公务员4人,故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24634.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02576.31元,占基本支出的8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2058.27元,占基本支出的10.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7365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4090.3元,主要用于健康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支出。
执收部门成本专项项目经费1545536元,主要用于全州卫生系列考试考务支出。
脱贫县乡村干部健康体检项目经费2442000元,主要用于13县市脱贫县乡村干部健康体检。
干部保健专项项目经费1018700元,主要用于对干部保健对象开展健康体检、健康保健知识宣传、定期巡诊服务、定期保健服务。
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经费836152.7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培训。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结算项目经费1329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卫生服务工作。
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项目经费19000元,主要用于异常反应诊断工作支出。
2024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结算补助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补助项目经费13200元,主要用于对妇幼机构的评审工作。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104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业务培训。
爱国卫生专项补助项目经费454664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工作。
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州骨干医师进修补助项目经费768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帮扶红河州骨干医师进修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8284.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27882.71元,增长22.07%,完成年初预算的42.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406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完成年初预算的90.7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遗嘱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4278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4%,完成年初预算的38.28%。主要用于保障州卫健委机关、医疗事故鉴定办、人才办、急救中心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2023年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资金、干部保健专项经费、2024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资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结算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34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入事业人员10名,公务员4名,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71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78.54元,下降2.42%。主要原因为执行厉行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800.00元,决算为60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元,决算为107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0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2.54元,下降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44.00元,增长8.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44.00元,增长8.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78.54元,下降2.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800.00元,决算为60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元,决算为107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22.54元,下降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4.00元,增长8.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厉行节约,缩减各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工作、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健康卫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学类考试巡考工作产生的3批次,10人的接待;“组团式”帮扶医疗专家产生的1批次,26人的接待;国家省级的调研组调研红河州的3批次,22人的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058.27元,比上年减少648.56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运行经费的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运行经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产生的邮电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及卫生健康业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13991568.45元,其中,流动资产201476.06元,固定资产8479558.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64.21元(净值),其他资产530776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1713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894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236101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