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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zgh/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州委、州政府联系全州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竭诚服务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和女职工工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

2.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领导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的工作,负责州总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协助全州各级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及督促全州各级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州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换届选举、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有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参与督促、检查州总机关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82,526.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2,526.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03,780.59元,增长5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03,780.59元,增长50.1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82,526.92元。其中:基本支出6,597,651.06元,占总支出的52.44%;项目支出5,984,875.86元,占总支出的47.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03,780.59元,增长50.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9,258.27元,下降4.06%;项目支出增加4,483,038.86元,增长298.50%。增加主要原因是: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7,651.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14,837.35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2,813.71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84,875.86元(其中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2,828,000.00元。按绩效要求,项目绩效自评已在2023年度完成并公开)。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送温暖经费项目经费961,334.00元(其中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768,000元。按绩效要求,项目绩效自评已在2023年度完成并公开),主要用于组织职工疗休养,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产改宣传片拍摄。

(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9,92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23,613.86元,主要用于开展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荣誉津贴,组织符合条件的省部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疗休养,改善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项目经费2,920,000.00元(其中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1,460,000.00元。按绩效要求,项目绩效自评已在2023年度完成并公开),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一次性奖金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元(全额为列支2023年度因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600,000.00元。按绩效要求,项目绩效自评已在2023年度完成并公开),主要用于对获得“红河州劳动模范”和“红河州先进工作者”称号的100名个人发放一次性奖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2,526.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03,780.59元,增长5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4,16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3%,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4,046,438.30元、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829,517.7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98,213.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列支2023年度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的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5,39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主要用于离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2,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622,714.1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0月副处级干部退休1人导致2024年度相关社保缴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57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564,575.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10月副处级干部退休1人导致2024年度相关医保缴费减少;二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下调。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9,9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8.00元;无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4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478,45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提取绩效考核工资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元,决算为40,550.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518.01元,增长211.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8,023.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1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元,决算为12,526.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89%,完成年初预算的8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023.9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5.89元,下降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元,支出决算为40,550.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518.01元,增长211.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8,023.9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元,决算为12,526.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按省总工会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1次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8,023.9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5.89元,下降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按省总工会工作安排因公出国(境)1次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1.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云南省总工会组织因公出国(境)1次,费用28,023.90元。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813.71元,比上年减少78,915.65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办公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02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36,000.00元、物业管理费21,600.00元、差旅费119,999.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8,023.90元、培训费36,697.00元、工会经费57,563.00元、福利费71,9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26.81元、其他交通费用224,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资产总额95,265.17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0.46元,固定资产81,334.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4,879.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26.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26.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2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工人阶级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了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举措和系统工程。

送温暖:党建理论词语。“送温暖”是党和政府关心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的一种活动。每年节日,主要是各级党委、政府都会安排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主要形式是发送慰问金、食品、衣物、春节其他物资。送温暖是为困难者捎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是真心解决弱势者的难处。它不是党和政府的“节日作业”,是责任和义务。“送温暖”是面镜子,反映党执政兴国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通过“送温暖”探寻如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路径,通过送温暖活动党员干部可以零距离和群众进行互动交流,了解群众的期望,听取群众的建议。更好地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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