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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1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红河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州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定州对县市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省对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州与各县市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四)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制定红河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州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十三)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定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五)负责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十六)负责州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州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州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州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十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八)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州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州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①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和县市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 环”管理体系,加强法定限额内债务管理,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一)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州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州非税收入管理局,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州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管理科、体制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金融监管科、金融合作科、金融稳定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州非税收入管理局设下列4个科(正科级):综合科、征管科、计划稽查科、票据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票据监管中心

2.红河州预算评审中心

3.红河州国库支付中心

5.红河州投资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2.红河州票据监管中心

3.红河州预算评审中心

4.红河州国库支付中心

5.红河州投资管理中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所属4个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并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核算,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2人(离休0人,退休10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实预算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全力支持财源建设,依法强化财税征收,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做大做优财政“蛋糕”;同时,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应支尽支、应保尽保,增强财政宏观调控和统筹保障能力。2024年1—11月,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亿元,同比增加4.6亿元,增长3.9%,增幅居全省第8位,全州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22%;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6亿元,同比增加6.5亿元,增长1.5%,增幅居全省第6位,全州财政收支保持在合理区间。对10个部门整体支出和32个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8.2亿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红河州绩效管理工作预计排名全省前五。

二是抓实资金统筹调度,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2024年1-11月,全州民生支出完成34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8%,有力支持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党中央重要部署和省、州重点任务落实,下达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7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67亿元,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投入各类生态文明建设资金41.02亿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保障,投入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资金1.91亿元;下达经建领域资金49.75亿元,有力保障全州“五网”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支持“三大经济”发展,积极筹措下达“三大经济”相关资金8.87亿元。

三是抓实财政金融风险防化,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积极应对基层“三保”严峻形势,2024年1—11月,全州“三保”支出完成237.04亿元,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建立红河州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推进防风化债工作。2024年1—11月,全州新增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60.84亿元,有力支持了44个重点项目建设;规范使用债务限额,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强化对小贷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五类地方金融业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四是抓实企业扶持培育,助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力贯彻落实《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截至2024年11月,全州共培育云南股交中心挂牌企业27户,展示企业19户,挂牌企业数量居全省州市第三位、展示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位。22户企业被纳入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企业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总部迁入弥勒,实现红河上市企业“零”的突破。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4年1—10月,支持科技创新享受减免金额8.43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享受减免金额9.83亿元,持续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五是抓实财政管理改革,财政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累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6次,研究安排法治建设工作2次。扎实开展“清源行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秩序更加规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至附件1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12734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26967.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3.25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10706.48元,增长30.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71110.26元,增长30.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0403.78元,下降99.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长是由于部分项目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被财政收回,列2024年收入;其他收入下降是由于2024年无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272067.03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4889.74元,占总支出的66.86%;项目支出15667177.29元,占总支出的33.1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52160.26元,增长30.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34413.34元,下降6.05%;项目支出增加13086573.60元,增长507.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在职人员退休,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缴费公用经费都有减少;项目支出增长是由于部分项目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被财政收回,2024年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04889.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17933.01元,占基本支出的8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6956.73元,占基本支出的11.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7177.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8876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机房信息化设备维护费。

全州预决算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经费49800.00元,主要用于州县两级政府和预算单位2023年度决算、2024年预算公开信息检查委托业务费。

“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服务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维护费。

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维护费。

红河州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集中存储系统运维经费63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集中存储系统运维费。

会计人员培训教育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州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线下培训费。

第一批会计考试考务经费258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开支。

第二批会计考试考务经费903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开支。

会计管理经费593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开支。

注会考试考务补助经费66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开支。

2023年第一批会计考试考务补助经费297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开支。

2022年会计考试考务补助经费2264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开支。

2024年财政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经费20259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委托业务费。

红河州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至2025年政府购买财政咨询服务465000.00元,主要用于对红河州本级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复核实际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并出具相应报告及对2024年州财政局政府(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委托业务费。

州级政府储备粮成本及价格核定项目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2024年执行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储备粮轮入入库成本进行核定;对2024年储备成品粮大米和储备食用植物油采购储备价格进行核定;对2024年储备粮轮入挂牌采购底价、轮出挂牌销售底价进行核定(含首次核价后,因市场波动大所需的二次核价);对2024年州级储备粮油补贴标准进行核定委托业务费。

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维护费13618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地方财政标准化管理平台运维费。

红河州“债务系统”现场支持服务项目198000.00元,主要用于债务系统日常运维服务费等。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审计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对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委托业务费。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429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工作开支。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奖补资金1116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工作开支。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155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开支。

2024年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2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工作开支。

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2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开支。

返还州财政局2023年无纸化系统采购等项目经费19293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绩效评价委托业务、医疗电子票据服务平台运维、债务化解情况核实及新增专项债劵核查委托业务等工作开支。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88700.00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开支。

珠算心算补助经费199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和传承珠算文化开支。

注会考试考务补助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26967.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11071110.26元,增长30.71%,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0408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9%,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基本工资。

2.外交(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108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完成年初预算的84.90%。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及抚恤丧葬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916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87.8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672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多,执行过程中由于厉行节约等原因减少了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3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红河州2023年度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监管检查委托业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39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基本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运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被财政收回,2024年列支。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3145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14.56元,下降16.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736.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4%,完成年初预算的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57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76%,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065.56元,下降5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51.00元,增长6.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7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51.00元,增长6.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45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14.56元,下降16.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736.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57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多,执行过程中由于厉行节约等原因减少了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065.56元,下降5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1.00元,增长6.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7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51.00元,增长6.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燃油费等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各种检查、考核、调研以及工作咨询、汇报、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7556.73元,比上年减少52703.11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等原因减少了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55740884.01元,其中,流动资产4184771.03元,固定资产45954267.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01845.6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0087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08144.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793.47平方米,账面原值2886611.9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7111.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4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3656.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77111.8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7111.8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处置房屋建筑物5793.47平方米,账面原值2886611.98元,其中:定性为文物资产无偿划转至屏边县财政局房屋建筑物260平方米,账面原值34542.18元;定性为文物资产无偿划转至弥勒市巡检司财政所房屋建筑物123平方米,账面原值15237.86元;随职能职责变更无偿划转至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建筑物5410.47平方米,账面原值2836831.94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318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9151004105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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