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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ky/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监督管理开远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落实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开远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开远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

10.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开远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11.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市级各部门落实工作。

12.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授权下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实施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完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宣教科、规划财务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2个,分别为:1.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开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蓝天保卫战稳步推进,大气污染源防治工作突出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工作。建立开远市1km×1km网格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分析本地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及来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优化调整10个空气监测微站,对重点企业工业废气排放情况、易产生运输扬尘路段实时监控预警,做到精准防控,全时段监管。

2.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源。压实治污主体责任,华新水泥、红磷化工、解化化工、能投红河发电、小龙潭矿务局、北部煤炭交易中心等重点企业共投资12726.46万元采取升级改造道路、工业废气回收改造、增设喷雾、全封闭煤仓、降尘设备等举措降低污染。监督指导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国能开远发电7、8号机组和能投红河发电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监督企业做到工业废气达标排放,2024年,全市58家企业112座工业炉窑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3.完成声功能区划评估工作。2024年,完成开远市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开远市成为红河州除州府所在市外,第一个完成声功能区划评估工作的县市。

(二)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1.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制定实施《开远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开生委办〔2024〕2号),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9个,整治率达40.91%;获得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76万元,积极推进“开远市三角海省控断面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全面摸排调查平石板和西龙潭2个水源点水质超标问题,分析污染成因,编制完成《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西龙潭、平石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组织完成开远市辖区内供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省级技术审查,并开展重大事项审查上报批复。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编制完成《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以奖代补考评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完成既定目标考核,发放7个乡镇(街道)奖补资金156万元;主动谋划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积极推动专项治理,编制完成《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编制完成《开远市羊街乡、大庄乡三角海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申请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完成开远市山区半山区典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等3项工程可研或方案提交论证,并通过省级审查。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3.08%,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净土保卫战进展明显,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有效

1.开展开远金榜锰业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治,目前,企业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酸性废液已完成处置,厂区建筑物及设备已全部拆除,云南有色金属三〇八队已入场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2.开展开远市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历史遗留废渣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编制调查报告。

3.聚焦耕地污染溯源,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源进入农田。截至目前,已完成方案评审、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排查单元划分、污染定性分析等工作,占总工作量的75%;完成样品采集1126件,划定排查单元126个,完成污染成因初步研判,建立开远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正在开展样品检测与数据分析工作,并同步开展通量计算和成果报告相关章节编制工作。

(四)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力

1.狠抓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和契机,着力解决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的15个问题,已完成11个问题整改,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8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办结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市问题30个,已完成21个问题整改,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举报件共1件,已办结验收。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个问题,已拟定《开远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工作,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举报问题共14件,已办结12件,剩余2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驮中驼灯光扰民问题”整改迅速,光源较强的广告灯牌于接到转办件第二天迅速拆除,整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被省生态环境厅确定为“生态为民”群众举报件,并已通过州级验收。

(五)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1.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偷排等环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24年,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721次,检查企业数308家次,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及巡查记录308份,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140件,处理率达100%,均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导致的重大舆情或社会群体性事件。

2.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2024年,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采石场、“三磷”行业、万寿菊加工专项执法检查6项,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6件,罚款金额共计107.8万元。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件,免罚金额22.8万元。

3.积极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比武竞赛,在2024年云南省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我分局选派三名同志代表红河州参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其中,张瑞安同志获个人三等奖。

4.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企业、社区、村组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布环保信息50余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生态环境宣传15次,强化企业一对一指导服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问题,指导帮扶企业整改问题25个;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严格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环境案件1件,减轻处罚4件,减轻处罚金额6.9万元;积极做好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工作,帮助11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50,43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8,697.40元,占总收入的91.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1,741.88元,占总收入的8.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79,266.79元,增长3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84,754.37元,增长27.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94,512.42元,增长13756.39%。主要原因为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及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024年下达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目资金3,231,016.07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0元,红河州监测经费较上年减少220,000元,执法专项成本补助工作经费305,100.00元较上年减少1,388,678.03元,开远市水生态污染防治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了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12,471.28元。其中:基本支出7,907,828.42元,占总支出的62.70%;项目支出4,704,642.86元,占总支出的37.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61,907.75元,增长20.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47.27元,下降0.15%;项目支出增加2,173,455.02元,增长85.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及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另2024年退休1人,导致相应经费减少;2024年下达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目资金3,231,016.07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0元,红河州监测经费较上年减少220,000元,执法专项成本补助工作经费305,100.00元较上年减少1,388,678.0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7,828.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95,460.78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2,367.64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4,642.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财资环发〔2024〕54号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29,561.91元,主要用于对开远市辖区内2024年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估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2024年共审批项目17个。

红财资环发〔2024〕21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专项经费29,191.00元,主要用于做好当前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红财预指〔2024〕112号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95,1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资环发〔2024〕68号2022年第三批执法专项成本补助工作经费365,378.03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预指〔2024〕200号2024年1到6月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156,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资环发〔2024〕68号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生态环境执法经费,持续加大污染重点片区环境综合巡查监察力度;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用于生态环境项目前期费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配备适应监测工作开展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监测专用设备、检测试剂等;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红财资环发〔2024〕68号开远市小龙潭镇、碑格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经费808,136.53元,用于开远市小龙潭集镇,碑格乡鲁姑母水库和阿优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程。

红财资环发〔2024〕68号开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84,804.31元,开展开远市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处建设,种植植物隔离带,新建污水收集管,新建村庄集中式处理设施。

红财资环发〔2024〕68号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专项经费282,697.20元,用于支付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尾款,工程主要是新建两段拦渣坝,新建截洪沟,新建人工湿地。

红财预发〔2023〕16号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00元,用于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为确保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序提升,保障开远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持开远市国控、省控及市控水站和空气站的有效运行维护,保障自动站及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空气和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开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科学依据。

红财预发〔2023〕16号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考核经费163,171.22元,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88,693.26元,经费主要是监察能级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年度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专项执法工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经费64,554.20元,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定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成果,提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59,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省、州生态环境部门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红财预发〔2023〕89号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地块历史遗留废渣前期调查评估经费537,000.00元,主要用于开远市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历史遗留废渣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实地调查、测绘、渣方量测算、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样品采集、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等实物工作,形成报告。

红财预发〔2023〕89号自有资金利息收入资金5,933.70元,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红财预发〔2024〕16号开远市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经费145,411.50元,主要是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用于保障监测站正常运行。为确保开远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序提升,保障开远市环境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持开远市国控、省控及市控水站和空气站的有效运行维护,保障自动站及环境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空气和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为开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科学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8,69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7%。与上年相比增加2,484,754.37元,增长2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91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完成年初预算的92.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相应社会保险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6,119.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相应社会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325,35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73.19%。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环境监测与监察、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污染减排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导致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及新增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另2024年退休一人,导致相应经费减少;2024年下达2023年转列暂付性款项目资金3,231,016.07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及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经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0元,红河州监测经费较上年减少220,000元,执法专项成本补助工作经费305,100.00元较上年减少1,388,678.03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3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红组通〔2024〕150号关于录用唐开群等70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第二批)招录1人,根据转任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遴选1人,因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000.00元,决算为131,2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094.47元,下降58.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122,315.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19%,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决算为8,94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1%,完成年初预算的8.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663.94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342.47元,增长3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773.00元,下降5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773.00元,下降52.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2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094.47元,下降58.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000.00元,决算为122,315.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0元,决算为8,9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州、市各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2,663.94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342.47元,增长3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73.00元,下降5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12,663.94元,又因5辆公务用车年限较长,维修费、燃油费逐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及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交流45批次14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2,367.64元,比上年增加55,221.52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红组通〔2024〕150号关于录用唐开群等70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第二批)招录1人,根据转任通知公调字(2024)第1-2号遴选1人,因人员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资产总额13,085,256.03元,其中,流动资产3,881,783.36元,固定资产8,934,091.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9,381.2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6,56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5,162.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0,82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85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0,342.3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142.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2,142.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69.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69.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款-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1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11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10199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指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103款-污染防治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2110302款-水体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10399-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111款-污染减排支出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2111101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111199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是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是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款住房改革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3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091502182609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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