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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thjjjsf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设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强化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在州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有关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法规宣教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有2个下属单位。

1.建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建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紧紧围绕建水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生态环境目标,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位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较好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1.坚持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以大气联防联控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建水县建成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责任清单》《建水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50天,优良天数348天,轻度污染2天,县域空气质量优良率99.4%,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0.8%。

二是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南盘江干流、红河干流、岔科河、曲江、大清河、泸江河等28条河流的排查、溯源,排口数量为368个。新增完成治理行政村5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累计达到9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7.15%。三个省控断面(团山桥、燕子洞、跃进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稳定达到了考核指标要求。

三是以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为重点,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第四轮涉镉企业排查,对62家涉重金属、15家涉锰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列入省级排查名录内的21个点位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未发现环境突出问题,风险可控。严格落实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建水县涉及“一住两公”地块12个,经现场核查,5个地块原用地性质已属“一住两供”地块,不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6个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个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同时,督促8个关闭搬迁企业分别落实好8个优先管控地块制度管控措施。

2.持续抓好各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一是抓实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建水14个问题,已按时按质完成11个问题整改并通过省州级验收,未完成的3个问题已达整改序时进度;交办的35件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全力配合迎检。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进驻云南期间,组织各乡镇、部门全力做好配合督察工作。及时办理交办信访举报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驻期间,我县共收到的27件举报件(其中重点件1件),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35件相比,数量减少8件。目前,已办结22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1件。2024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建水县8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初稿)。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到我县开展督察时,现场反馈了3个问题,均涉及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问题,我县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于6月1日完成整改。

3.坚持优化服务,扎实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2024年共组织辖区内企业集中普法培训14次218人次,开展“送法上门”精准普法,开展入企宣传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了“低碳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集中宣传活动,4次共出动宣传人员80多人,共发放宣传册700份、宣传读本300份、环保袋400个、宣传围裙500个、宣传作业本1000本,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二是科学审慎执法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024人次,检查企业667家次,约谈警示企业22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件,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6件,处罚金额252万元。共接到群众投诉90件,办结90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是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证衔接,审批时限按照法定时限的60%压缩,指导项目企业及时完成环评审批,促进项目及时落地。2024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完成38个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其中州批10个;县批28个(含1个承诺制审批);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共60个。

4.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打造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

一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局队合一模式。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共有25人持生态环境执法证,逐步配齐执法装备。积极参加“执法业务交流”等7期培训会及执法大练兵实战活动,荣获2024年红河州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一等奖。

二是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2024年完成新增扩项监测项目的持证上岗考核,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已具备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三类58项的监测能力,通过计量认证项目持证率100%,58项监测能力的双人持证率100%。2024年4人入选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代表队参加云南省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3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75303.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5303.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62076.84元,增长7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2076.84元,增长70.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加5443782.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775303.89元。其中:基本支出6251355.69元,占总支出的48.93%;项目支出6523948.20元,占总支出的51.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2076.84元,增长70.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705.47元,下降2.82%;项目支出增加5443782.31元,增长503.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443782.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1355.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4684.73元,占基本支出的91.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6670.96元,占基本支出的8.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3948.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红财资环发〔2024〕54号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项目经费29,600元,主要用于强化项目环评管理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关,做好涉环境风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组织完成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完成28个建设项目审批。

2.红财预指〔2024〕200号2024年1至6月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200,523.70元。主要用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县域企业执法监管全覆盖,开展日常性水、土壤、大气监测和委托监测,提升监测能力和管控能力,建立健全建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全力改善建水县城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3.红财预指〔2024〕112号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经费185,836.44元,主要用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对超标排放和偷排大气污染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县域环境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4.红财资环发〔2024〕21号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专项经费39,990元。主要用于做好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下沉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国家推长办移交涉及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及其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验收工作;开展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5.红财资环发〔2024〕68号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563,691.66元。主要用于全力改善建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力争达到国家西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提升建水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6.红财资环发〔2024〕3号红河州建水县受污染耕地土壤加密调查项目经费1,428,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官厅镇、岔科镇、甸尾乡、西庄镇四个乡镇受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加密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耕地分类管理清单及数据集。

7.红财资环发〔2024〕3号建水县临安镇鸡头山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经费4,076.306.40元。主要用于完成建水县临安镇鸡头山共计约2.46万㎥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完成671.41㎡废渣原占地区域生态恢复,通过废渣清理转运、入库填埋、覆土及生态恢复等措施彻底清除污染源,消防区域环境污染隐患,保障区域环境生态安全,治理后可保护耕地约3.47万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530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262076.84元,增长70.04%,完成年初预算的219.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57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197.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255.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减。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50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2939.24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91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3968.5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85.1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减,事业人员退休减少2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16773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2%,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8%。主要用于2110101款(行政运行)2133651.48元,2110203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29600元,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500181.69元,2110307土壤5504306.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红财资环发〔2024〕54号文件,州财政追加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经费拨款29,600元;根据红财预指〔2024〕112号文件,州财政追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经费185,836.44元;根据红财资环发〔2024〕21号文件,州财政追加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专项经费39,990元;根据红财资环发〔2024〕68号文件,州财政追加州生态环境局工作经费563,691.66元;根据红财预指〔2024〕200号文件,州财政追加2024年1至6月红河州生态环境罚没收入返还成本补助工作经费200,523.70元;根据红财资环发〔2024〕3号文件,州财政追加红河州建水县受污染耕地土壤加密调查项目经费1,428,000元;根据红财资环发〔2024〕3号文件,州财政追加建水县临安镇鸡头山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经费4,076,306.4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54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854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有补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795.00元,决算为13772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75.46元,增长1.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0元,决算为108044.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45%,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995.00元,决算为296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55%,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79.46元,增长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04.00元,下降34.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304.00元,下降34.0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795.00元,支出决算为137725.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75.46元,增长1.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00.00元,决算为10804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995.00元,决算为296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得到严格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179.46元,增长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04.00元,下降34.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304元,下降34.0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17179.46元,增加原因是2辆执法车辆老旧,使用频率高,维修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省级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以及环境监管现场执法、环境监测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督察,州县人大、政协调研生态环境工作,农村环境整治,水、气、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专项检查及省级交叉执法、县级部门与乡镇联合执法和接待乡镇、村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670.96元,比上年减少78445.13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61088.98元、培训费33212.5元、公务接待费29681元、工会经费61533元、福利费769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44.48元、其他交通费用1230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资产总额4554279.21元,其中,流动资产196711.44元,固定资产4353306.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61.1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5865.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7704.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99308.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620.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676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99308.4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99308.4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05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50916090107248 (1)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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