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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gyzcjdglwy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红河州国资委)作为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成立于2005年10月,挂靠州财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模式。于2022年9月经批准单设,作为一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红河州国资委根据授权代表红河州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企业监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负责所监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所监管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工作。

(五)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和董事、监事;指导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管资本为主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监管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修改或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依法对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管理者实施责任追究。

(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红河州国资委。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行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落实、清单式管理、穿透式跟踪、定量性督办,指标完成率达87.6%,超过省级下达的80%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主责主业清理整治、公司治理示范、压减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混合所有制企业整治、党建融入生产经营等8个专项行动,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专项检查34户,累计减少州属国有企业法人户数21户,实现扭亏、减亏企业14户,确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33户,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效能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州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1户州属企业“一利五率”实现“一增一稳四提升”。

二是着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完善。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不断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建章立制,提升监管的系统性。出台《红河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红河州州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州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等,推进国资国企监管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基本形成覆盖产权登记、财务预决算、投融资、资产交易、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等领域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优化方式,提升监管的实效性。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州属国企经济运行分析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财务债务、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情况,落实国资监管工作要求。三是严控风险,提升监管的约束性。坚持“盘清底数、严控增量、分类处置、以化促防”的原则,通过制定和落实“一企一策”债务风险防控方案,强化国企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调度,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接续推动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等有力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四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接访”,年内没有群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统筹抓好国资国企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州属国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节假日值班值守等要求,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2024年州属国企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平台企业压减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州国资委牵头建立全州融资平台压减退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全州工作方案;督促县(市)梳理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清单并按要求报送申请及要件,统一征求财政、人行的意见后,按程序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退出;及时梳理汇总融资平台退出过程中征求金融债权人意见的共性和普遍问题,通过州级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机制,研究解决路径和措施。截至12月30日,完成平台压减54家,如期完成《军令状》目标任务。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建责任与生产经营责任相衔接、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着力提升高质量党建引领州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印发《州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建融入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决策程序上明确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的建设成效嵌入企业“一利五率”各个指标,把“红河国企党旗红”品牌创建植入国企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各个领域,通过实施“六个百分百、四个相融合、五个品牌群”行动,推动国企党建与国企改革“双推进、双提升”;所属各级子公司全年动态100%实现“党建入章”“应进尽进”。督促所属党委及基层党组织100%建立并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结果运用。二是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坚持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固本强基织密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州属国有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入推进州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问题专项整治、纠治州属国有企业公务接待“特殊论”、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等4个专项行动,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至附表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133,538.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3,538.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0,629.40元,增长114.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0,629.40元,增长114.99%。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起进行独立核算,故单位收入较上年收入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州财政局通知调整支出了2023年未列支的项目应付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133,538.26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635.26元,占总支出的64.02%;项目支出2,206,903.00元,占总支出的35.9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80,629.40元,增长114.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0,426.40元,增长71.01%;项目支出增加1,650,203.00元,增长296.43%。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起进行独立核算,故单位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州财政局通知调整支出了2023年未列支的项目应付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6,63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2,541.97元,占基本支出的8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093.29元,占基本支出的13.35%。人均年基本支出218,146.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6,903.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国企改革专项经费: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州属监管混改企业专项检查项目经费178,000.00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34户州属监管混改企业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方案情况,资金管理、投资、资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3个方面。共发现100余项具体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成功实施,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州国资委依据检查成果,提升了国资监管效率效能,提前预见并识别潜在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精准投放。

2.国企改革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核定项目经费200,000.00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8号)、《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州属国有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完成13户一级企业(含下属148户子企业,年均2440人)2023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工作,并结合企业经营状况、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等情况对13户一级企业(合并口径)开展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完成13户一级企业(含下属147户子企业,年均2470人)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审核、批复工作。

3.国企改革专项经费: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119,776.00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红河州国资委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3,538.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280,629.40元,增长11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86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75.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委有2名职工正式退休,其中1名是2025年1月正式退休,该名职工的职业年金记实2024年未办理,所以导致该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94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121,91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州财政局通知调整支出了2023年未列支的项目应付款。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对公积金缴费基数有调增,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8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委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资金,无预算、超预算的“三公”经费严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212.00元,下降68.4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委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资金,无预算、超预算的“三公”经费严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国资委到我州指导监督工作和迪庆州财政局(国资委)到我委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9月根据州财政局通知调整支出了2023年未列支的项目应付款1,709,127.00元。2024年度项目支出2,206,903.00元,其中列支2023年项目资金1,709,127.00元,列支2024年项目资金497,776.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093.29元,比上年增加71,270.72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州国资委单独设立,2023年5月起进行独立核算,故我委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1,425,401.38元,其中,流动资产21,458.20元,固定资产476,42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7,517.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8,739.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6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7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77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77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至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资国企监管专项经费、国企改革专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6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4年决算公开附表2025091509331995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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