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thjj/2025-001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制定规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本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科室10个(正科级),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生态保护科、生态文明建设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与宣教科、科技与规划科(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行政单位1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
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5.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9.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10.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1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1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
1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执法大队
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执法大队
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执法大队
5.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执法大队
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执法大队
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执法大队
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执法大队
9.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执法大队
10.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执法大队
1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执法大队
1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执法大队
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执法大队
1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执法大队
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应急中心
2.红河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
3.红河州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
4.红河州生态环境财务核算中心
5.红河州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监测站
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监测站
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监测站
9.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监测站
10.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监测站
1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监测站
1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监测站
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监测站
1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监测站
15.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监测站
1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监测站
1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监测站
1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行政单位14个,分别是:
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
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
5.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6.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
7.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8.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9.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屏边分局
10.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11.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12.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1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
1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纳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分局执法大队及上述的其他18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上级机关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5人(离休0人,退休14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超编19辆。部分分局存在车辆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发环境执法监测、监察用车,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给予单位保留用车,但未核定车编,所以存在单位实有车辆数超编制数。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5,284,440.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01,939.31元,占总收入的89.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5,982,501.14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567,416.30元,增长8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052,753.34元,增长77.8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1,514,662.96元,增长148.71%。主要原因如下:1.本年度基本支出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减少23.84万元,2024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公用经费收入按人员及标准测算后压缩15%,2023年压缩为7%。2.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3,129.11万元,本年度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增加9500万元(上年度为6,000万元);按财政要求在2024年转列单位收入4,562.21万元;中央水土污染防治资金、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省级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增加。3.其他收入增加2,151.47万元,本年度蒙自分局增加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2,50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929.65万元;泸西分局较上年增加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38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38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34,752,730.35元。其中:基本支出90,650,341.83元,占总支出的27.08%;项目支出244,102,388.52元,占总支出的72.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354,180.63元,增长81.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1,813.58元,下降0.26%;项目支出增加150,585,994.21元,增长161.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1.本年度基本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减少23.18万元,2024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公用经费按人员及标准测算后压缩15%,2023年压缩为7%。2.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13,129.11万元,本年度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增加9500万元(上年度为6,000万元);按财政要求在2024年转列单位收入4,562.21万元;中央水土污染防治资金、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省级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增加。3.其他收入支出增加1,929.49万元,本年度蒙自分局增加红河州蒙自市犁江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2,50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较上年增加1,929.65万元;泸西分局较上年增加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38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较上年增加38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50,341.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462,338.91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88,002.92元,占基本支出的9.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102,388.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426,871.10元。
水体专项经费186,089,400.17元,主要用于异龙湖流域村庄雨污管网完善及配套工程、异龙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
土壤专项经费26,279,806.4元,主要用于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项目等工作;
大气专项经费10,29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2×60孔5.5米捣固焦炉/焦化VOCS治理工作;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专项经费8,916,147.55元,主要用于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成本性返还项目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经费2,796,600元,主要用于绿春县三猛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支出;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专项经费2,292,256.91元,主要用于蒙自市果园土壤污染治理、开远市左西果锑矿山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相关工作;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专项经费2,134,825.14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现代化边界幸福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等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专项经费1,326,702.29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控等日常监测工作;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专项经费1,101,309.98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生态环境重点项目环境评价相关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专项经费755,970.4元,主要用于红河州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工作开展所需经费;
死亡抚恤专项经费585,796.8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4年度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生态保护专项经费584,754.5元,主要用于开展异龙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探索实践工作所需经费;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专项经费537,000元,主要用于楷甸村委会白沙洞地块历史遗留废渣前期调查评估工作经费;
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专项经费338,100元,主要用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宣传示范工作;
行政运行专项经费47,918.00元,主要用于红河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材料、红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专项经费25800.38元,主要用于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协助采样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301,939.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1%。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52,753.34元,增长77.89%,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2,72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08,008.32元,主要用于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5,885.45元,主要用于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职业年金计实支出;死亡抚恤支出610,110.2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人员抚恤金;行政单位离退休36,553.5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8.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年度调整及本年度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44,02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17,806.96元,事业单位医疗2,631,035.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55,021.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163.84元,主要用于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工资基数年度调整及本年度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75,180,16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4%,完成年初预算的291.83%。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4,867,039.61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1,101,309.98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49,590,276.78元,大气支出10,290,000元,水体支出157,230,400.17元,土壤支出26,279,806.40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82,697.2元,生态保护支出451,900元,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596,600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338,100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495,980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56,056元,主要用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单位基本支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技术支撑与保障、异龙湖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按财政要求在2024年转列单位收入4,562.21万元;2.2024年预算执行中追加下达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55,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955,020.00元,主要用于全州生态环境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基数调整并及时清算公积金缴费,及本年度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11,117.03元,决算为1,170,79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7,761.29元,下降17.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9,858.03元,决算为981,120.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80%,完成年初预算的4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6,259.00元,决算为189,67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0%,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61.2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2,663.94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302.61元,增长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238.75元,下降16.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67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238.75元,下降16.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7,117.03元,支出决算为1,170,79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7,761.29元,下降17.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858.03元,决算为981,12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6,259.00元,决算为189,67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2,161.21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2,663.94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302.61元,增长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238.75元,下降16.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67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238.75元,下降16.0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本年均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本年度全部门未购置新车,2023年开远分局购置新增1辆一般业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尾矿库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生态安全、异龙湖保护、环保督察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8,002.92元,比上年减少168,189.38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2024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公用经费按人员及标准测算后压缩15%,2023年压缩为7%。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23,930,946.72元,其中,流动资产24,279,431.85元,固定资产70,747,548.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925,106.65元,无形资产4,978,859.9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831,65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95,75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5.21平方米,账面原值746,227.9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0,826.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90,8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839.00元;出租房屋485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0,342.3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79,838.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947.6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63,4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2,402.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9,400.0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11,363.8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为保障机关运行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