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xhzslhs/2025-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州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三是根据红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州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四是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五是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六是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七是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八是切实抓好全州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村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九是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十是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安全统筹科、基层党建科、监事会办公室。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州供销联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州供销合作社出真招、见成效,压实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全州供销系统全资控股及合作指导单位完成销售总额167.4亿元。资产总计15.14亿元,居全省第三位,所有者权益11.27亿元,居全省第一位。新组建县级供销集团1家,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3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3个,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5.4万亩次。州社、个旧、蒙自、石屏、泸西、屏边5县市按期召开社代会,完成新一届理事会主任、副主任、监事会主任及理事、监事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提炼,被总社、省社采用经验文章10余篇,其中《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供销经济高质量发展》被《中国合作经济》采用,《扛实农资供应责任 全面助力粮食安全》《做实“供销+”文章 推动老供销社焕发新活力》工作专报获省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肯定性批示,指出,“近年来红河州供销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明显,特别是形成了一些诸如建水供销记忆等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扛实农资供应责任 全面助力粮食安全》工作专报,获州委书记肯定性批示,《州供销联社“五健全五强化”举措抓牢全州农资供应》典型经验被州作风办采用。红河县红农商贸有限公司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全省仅9家单位获誉,收到基层供销社锦旗一面,定点帮扶村感谢信一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至附件11)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7736097.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097.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2960.69元,增长5.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2960.69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7736097.90元。其中:基本支出6734603.38元,占总支出的87.05%;项目支出1001494.52元,占总支出的12.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2960.69元,增长5.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7633.83元,下降5.84%;项目支出增加820594.52元,增长453.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4603.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03998.90元,占基本支出的89.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0604.48元,占基本支出的10.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1494.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精神,州财政下达项目预算900000元,列支项目资金738441.32元,其中:“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供销发展资金”738441.32元,含实际下拨当年经费394574.3元、消化2023年度预拨经费343867.02元;死亡抚恤263053.20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对下补助)”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609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2960.69元,增长5.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831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9%,主要用于208050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3979.00元,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离休人员工资;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2440.00元,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838.95元;2080801死亡抚恤335053.20元,为遗属补助72000元,死亡抚恤263053.20。
2.卫生健康(类)支出60828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完成年初预算的90.3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0264.49元,为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缴纳部分;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0378.99元,为在职人员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45.07元,为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39347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用于2160201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4655038.48元,为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合计738441.32元,其中:“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供销发展资金”738441.32元,含实际下拨当年经费394574.3元、消化2023年度预拨经费343867.02元;死亡抚恤263053.20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对下补助)”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60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决算为7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70.00元,下降56.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决算为79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70.00元,下降56.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570.00元,下降56.9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支出决算为7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70.00元,下降56.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8.00元,决算为79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70.00元,下降56.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供销社机关、社有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0604.48元,比上年减少97319.86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保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566904.26元,其中,流动资产105681.35元,固定资产461222.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04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2024年,州供销联社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函〔2021〕28号)、《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工作要点及“三个清单”分工方案》《红河州加快提升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运行质量效益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填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预算编制科学性: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基本支出预算基本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在预算编制时未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2024年共安排项目2个,总金额900000元,分别为“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供销发展资金”600000元、“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资金(对下补助)”3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预算批复7756494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856494元,项目支出预算900000元(包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3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7736097.90元(未包含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6997656.58元,项目支出738441.32元。
(2)项目支出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精神,州财政下达项目预算900000元,列支项目资金738441.32元,其中:“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供销发展资金”738441.32元,含实际下拨当年经费394574.3元、消化2023年度预拨经费343867.02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对下补助)”0元。
(3)“三公”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8818元,支出决算7998元,完成预算的42.5%,主要是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工作成效较好。
(4)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2850元,年初预算20000元,所有采购项目都报经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和采购科审批同意,采购类型主要是自行采购,采购的内容主要是办公桌椅(正处级)、复印纸张。
(5)绩效评价情况:2024年,我单位在上年度《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持续开展全州供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并将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3.产出情况分析
全州供销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州委“337”工作思路和省社“12345”工作目标,作出“777”工作部署,奋力谱写红河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2024年经济、财会、改革主要指标质稳量增。其中,经济指标,完成销售额21.7亿元,销售各种肥料64.3万吨;财务指标,实现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2.34亿元,资产总额15.14亿元;改革指标,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3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3个,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5.4万亩次,完成食用菌总产量5.04万吨,实现总产值13.67亿元。工作成效方面,被总社、省社采用经验文章10余篇,其中《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供销经济高质量发展》被《中国合作经济》采用,《扛实农资供应责任 全面助力粮食安全》《做实“供销+”文章 推动老供销社焕发新活力》工作专报获省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肯定性批示,指出,“近年来红河州供销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明显,特别是形成了一些诸如建水供销记忆等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肯定”。《扛实农资供应责任 全面助力粮食安全》工作专报,获州委书记肯定性批示,《州供销联社“五健全五强化”举措抓牢全州农资供应》典型经验被州作风办采用。红河县红农商贸有限公司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全省仅9家单位获誉,收到基层供销社锦旗一面,定点帮扶村感谢信一封。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抓学习宣传,推动以学促干。二是抓主题教育,凝聚奋进力量。三是抓供销治理,强化履职担当。四是抓“7个供销”,推动高质量发展。五是抓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发展。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供销发展资金:为改善我州“三农”融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设立 “供销发展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73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