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syzgylc/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换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资源林政管理股、公益林管护股、造林绿化规划股、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石岩寨林区、攀枝花林区、普雄林区、坡头林区。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退休7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与上级有关部门及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相关部门联系,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班,学经验、学做法、学制度。三是加强对各类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从制度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加强林草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围绕州级提出的“五绿五化”工作安排,不断细化工作,林长制、生态护林员联动系统管理工作有序展开,强化制度管理,不断提高其上线率,有效完成巡山护林任务走向信息化。
1.党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做法:(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年内组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专题党课5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2次专题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54篇。组织党员参加线上学习2次,开展线上讨论2次。(2)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1次,讲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全年发展党员4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名,开展谈心谈话2次,组织民主评议党员1次。(3)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设立“党员示范岗”3个,鼓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廉政教育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个。
成效:2024年,石岩寨国有林场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1)森林防火
做法:①强化宣传教育。采取与村民座谈、交心谈心和利用防火车辆到各村寨进行流动广播宣传(180辆次)。粘贴或发放户主通知书(1000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30份)、拉横幅标语15条、挂五彩旗38面、贴写防火宣传标语619条,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50份,张贴《红河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50余份,发放防火宣传品(手提袋、围裙、抽纸)共800(套)份,与个旧市鸡街镇政府联发高危火险通知书40份。②加强督导,层层压实责任。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27份。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挂钩制度,不间断根据防火形势深入林区一线开展防火督导工作(15次)。③加强防火巡查、排查隐患、积极处置。设置固定及流动性防火卡点20余个,出动车辆86辆次,人员344人次,共记录和登记过往车辆及人员511人次。排查并消除隐患6个,处置28次森林火情。④组建成立一支2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和由职工、护林员组成的23人的半专业队伍。
成效:今年森林防火期内,共排除易引发火灾的农事用火隐患60余起、扑灭火情4起(与去年22起同比下降18起),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通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安全、平稳地渡过了本年度森林防火期。
(2)造林绿化规划
做法:①认真开展外业调查,精心编制作业设计,严把质量关。目前:“林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500亩”已全面实施完成,并通过省州联合检查验收。“森林修复(抚育)项目20000亩”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拨付。②抓实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以整改问效、以整改促行,推动草种基地建设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本年度需完成草种基地整改247亩,现已实施完成,“2021年草种基地建设项目500亩”已通过省州检查验收。
成效:①通过2023年度森林修复(抚育)项目的实施,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增强了森林的生态功能,同时也减少病虫害的发生。②通过林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带动林场周边林下经济的发展。③生态效益显著。项目的成功为当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屏障,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④经济效益提升。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林草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此外,项目的成功还为当地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林农增收和乡村振兴。
经验:为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必须严格监管工程质量、实时跟进项目进程,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实行目标管理制和考核制,整合各方资源,多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资源林政管理
做法:①依法申办,严格执行相关采伐管理制度。年内共依法申办采伐证36份,获得许可的采伐面积191.557公顷,采伐蓄积4266.7立方米(其中:占用年度采伐限额1346.3立方米;建设项目不占限额2920.4立方米)、出材量2794.2立方米。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申报、严格监管。年度内共有2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取得云南省林草局许可,占用国有林地面积合计55.7132公顷。1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取得红河州林草局许可,临时占用国有林地面积计1.0073公顷。严格监管获批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并对在建使用林地的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个旧市鸡街镇固体废物填埋场(二、三期)辅助道路建设项目、个旧特色工业园区管道天然气项目的地块进行实地监督。完成了建设项目异地植被恢复造林4亩,完成林区生态环境治理就地恢复造林3亩、矿区就地恢复造林2.08亩。③持续学习、加强宣传教育。林场有20名林政执法人员,年内共计全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8次,对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1155人次。④认真务实、实地勘验。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图斑核实2007个,个旧市审核通过615个、建水县审核通过441个、开远市审核通过951个。持续开展2024年耕地变更调查监测工作,现地调查核实任务图斑77个、核实面积17.4273公顷。调查成果按时上报《云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业务技术平台》并通过审核。
成效:①切实做到伐前移交、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未有违规采伐行为发生。②2024年,森林督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中,暂未出现疑似违法图斑。③年内未出现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未出现已批项目少批多占行为。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做法:①组织领导。成立了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加强了协调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②监测预警。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和检测,定期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③绿色防控。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优先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保护了林草生态环境。④制度建设。制定了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了对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⑤防治质量监管。建立了防治质量监管机制,对防治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防治质量和效果。⑥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防治人员和牧民的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防治意识和能力。
成效:①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58万亩,有效地遏制了有害生物的蔓延。②全年监测林草有害生物面积达10.03万亩,实现了监测全覆盖。③2024年度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有效保障了生态安全。
(5)天保公益林管理
做法:①核实管护面积、扎实管护责任。2024年公益林管护面积69632.1亩,其中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49906亩,省级公益林656亩。天然商品林13743.5亩。开远市天然森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为18500亩。按管护面积和范围与三个县市签订A合同3份,与护林员签订B合同16份。②落实管护措施、坚实责任区域。现有护林员14名,“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进入实际运用,上线率100%。③严实勘察工作,夯实工程质量。编制完成2024年红河州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石岩寨国有林场)实施方案。编制2025年管护房建设项目。
成效:①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强A、B合同管护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实起到管护成效。②扎实开展建设项目。2024年下达我场管护站建设项目已及时开工,我场抓紧时间编撰上报实施方案,目前完成前期项目设计和拦标,现阶段待招投标中;2025年管护房建设项目前期材料已汇总上报,正在进行项目前期预算阶段。③稳固加强基建设施。我场2024年实施三道沟管护站加固改造建设项目,现阶段已完成主体工程,待后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④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我场严格依照相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把每一笔资金支出,严管每阶段支付情况,无任何挪用、挤占、违规现象发生,做到专款专用。
3.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做法:①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年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3份,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18份,深化林区道路安全治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安装防护装置。②全面落实监管制度。我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护责任,抓紧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于管护区内村集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讲,与辖区所在乡政府联合开展防灭火技能培训演练,与林区管护范围内企业、村寨、项目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0余份。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我场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在各项会议中开展安全知识宣讲40余次,废弃场房、危旧房内粘贴、挂置安全警示标语20余条,在项目建设施工范围设置安全提示标牌,并在小范围项目施工地拉设安全警戒线。
成效:2024年度,林场安全生产工作态势总体平稳,辖区内未发任何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其他安全伤亡事故,也未发生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4.获得表彰情况
(1)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办公室获得“2024年红河州工人先锋号”荣誉。
(2)推荐职工:查广林、杨峰二同志参与“个旧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人才信息储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1434987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9872.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1344.25元,增长18.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2158.54元,增长19.7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50814.2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相比上年增加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1434987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5470.40元,占总支出的72.37%;项目支出3964402.45元,占总支出的27.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8510.23元,增长18.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196.09元,增长1.67%;项目支出增加2028314.14元,增长104.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内人员增加,调离及退休人员均在下半年至年末减少,所以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年内项目增加,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增加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5470.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35526.5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9943.88元,占基本支出的5.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402.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森林管护项目经费3696657.42元,主要用于实施森林抚育,以及聘请护林员对天然林、公益林,涉及片区进行管护,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对管护房进行修缮及维护。
红财资环发〔2023〕97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修复补助资金支出2982609.5元,主要用于通过割灌除草、补植方式,实施森林抚育。
红财资环发〔2023〕97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建设资金支出160000元, 主要用于管护房的修缮及维护,改善管护条件。
红财资环发〔2024〕4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管护费资金支出554047.92元,主要用于聘请护林员对天然林、公益林,涉及片区进行管护,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6206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红财资环发〔2023〕99号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5200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管护物资,改善管护条件。
红财资环发〔2024〕36号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1006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管护物资,改善管护条件。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
红财资环发〔2024〕5号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有害生物防治任务0.8万亩,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可持续影响得以明显改善。
红财资环发〔2023〕92号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防火物资购置储备,森林防火宣传,组建地方防火专业队,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经费181539.03元,主要用于实施林下种草,促进林草融合及造林项目落地上图工作。
红财资环发〔2023〕98号林草产业融合试验示范补助资金支出149945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林下种草,促进林草融合,增加饲草量,发挥生态效益。
红财资环发〔2023〕98号退化林本底评估及造林项目落地上图补助资金支出31594.03元,主要用于保障上图项目事项按时完成,单位正常运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9872.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62158.54元,增长19.70%,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405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041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9665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6%,完成年初预算的61.56%。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50979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0%。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护林员、专业队员工资、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9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150.00元,决算为7581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578.18元,增长159.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50.00元,决算为75100.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6%,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4%,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324.18元,增长18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6.00元,下降7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6.00元,下降7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150.00元,支出决算为7581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578.18元,增长159.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150.00元,决算为75100.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324.18元,增长18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6.00元,下降7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6.00元,下降7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旧,耗油量大,维修费用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培育与管理,城际之间业务办公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对我单位进行党风廉政考核、项目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6,020,089.14元,其中,流动资产22,739.06元,固定资产15,997,350.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1448.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6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平方米,账面原值69816.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274.7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357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32554.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10.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3575.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3575.3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0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