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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zyqnthhhnzyzzzzwyh/2025-00004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州共青团工作,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组织全州共青团组织围绕红河州改革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带领青年在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2.指导和帮助州青联、州学联、州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研究指导全州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州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下一级共青团委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红河州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措施;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4.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发展。

5.调查、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落实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州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州志愿者工作。

6.负责全州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全州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

7.参与拟订有关红河州青年民族和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青年工作,维护和发展全州各族青年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协助州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职)、小学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拟订、执行红河州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共青团云南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少权益部。所属单位1个,为红河州青少年宫。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本级

2.红河州青少年宫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一是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机制,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书记会学习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常态化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州7401个基层团支部14.9万名团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领各族青少年挺膺担当、不懈奋斗。二是全面营造红河共青团“红青清”品牌氛围。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强化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制定落实10项重点任务、21项具体安排,排查机关廉洁风险点58个,有效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以具体“小切口”纠治扎实推进“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违规吃喝”等专项治理工作,实地到云南省小龙潭监狱第五分监狱沉浸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州直机关中青年干部“家庭廉洁文化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推送廉洁文件书目385本,开展“廉心文语”校园征文800余篇、“清心妙语”创意征集1600个,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2.坚持为党育人,实施“青春铸魂”工程。一是带领红河州青少年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重要寄语精神和“六一”重要回信精神,以“红河好青年、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1+7”系列活动,覆盖35万余人次。二是打造“有我”红河青年讲师团、“青春红河”网上共青团、“小青媒计划”宣传人才队伍3个州级宣讲品牌,“一县一品”打造蒙自“红色小蜜蜂”、元阳“梯田苗苗”、金平“小金蝶”、屏边“屏小榴”等县域共青团宣讲品牌,年内宣讲426场,受众4.99万人次。“青春红河”新媒体矩阵粉丝量28万余人,累计浏览量达161万人次,有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全州青少年中传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防范共青团和青少年领域政治风险。

3.坚持服务中心,实施“青春逐梦”工程。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求实策。构建1+13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工作格局,实现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州县全覆盖,州青创协会更名为红河州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细化成立互联网信息、跨境电商和进出口贸易、紫陶及工艺美术品、酒店民宿等12个专委会,注册青创企业会员1184家。5月邀请15名“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和提名奖获得者来红河州开展宣讲和项目考察活动。二是在促进乡村振兴上下实功。全面推进《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任务清单》落实,鼓励引导302名青年返乡创业。以“1+5+6+X”的模式开展“头雁青年”乡村致富领航员培育行动,共培育1427名头雁青年,纳入乡村振兴人才库。三是在助力社会治理上出实招。以深入实施“志愿服务青春行动”为统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抓好“文明有我”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湖泊革命”、哈尼梯田保护利用、“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禁毒防艾、文旅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950余场次,受众12万余人次。扎实推进全州团属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规范化建设,州级和13个县(市)全部建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参与“控辍保学”系列工作,帮助更多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四是在增进友好交流上出实效。搭建与越南老街省青少年工作交流机制,与越南胡志明共青团老街省委签署《中越青少年交流合作备忘录》,积极开展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和青年企业家经贸领域务实合作。5月,在越南老街推动设立“中越青年非公经济人士交流合作联络站”,11月举办红河流域中越青年企业家对话会,推动中越青少年友好交流和青年企业家合作。目前达成出口服装、日用百货等合作217.4万元,5家青创企业与越方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合同金额9908万元。积极配合做好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大清理、大扫除、大整治”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排班表》推进落实,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蒙自青年和志愿者行动起来,每周五到值守点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支持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重要事项联络组暗访工作。

4.坚持服务青年,实施“青春扬帆”工程。一是着眼《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纵深实施,积极申报第二批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7个红河建设、5个青春行动,让红河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红河更有为。二是着眼服务青年创业就业。2024年发放“两项贷款”661户1.48亿元,“梦路”系列活动推动13万余名青年实现转移就业。引进上海“她无限”公益基金,面向我州电商领域大中专学生、创业青年、女企业家,开展“她无限-女性数字未来”电商培训项目,培训300余人。整理形成《红河州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汇编》,发布红河州“青创贷”产品,有效服务青年创新创业。扎实推进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西部计划实施规模877名(含卫国戍边专项113名),其中全国项目160名、地方项目717名。积极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2024年寒暑假共征集岗位1463个,实际录用1880人。三是着眼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心理咨询抚慰疏导为核心,打造青少年信赖、便捷、可靠的“12355”平台,工作入选全国12355青少年服务台首批暖心服务案例。持续推进“‘守护朝阳’留守儿童防性侵志愿服务项目”及云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示范项目”,成功创建全国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1个。持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两会”提交议案和提案16件。积极推动“利剑护蕾”行动,全州组建中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伍453支,未成年人校内沟通平台681个。承办2024年度云南省共青团防溺水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累计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603场次,覆盖7.8万余名青少年。四是着眼留守儿童和困境青少年关爱工作。常态化、清单化实施《共青团推进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关爱保护活动327场次7800余人次,一站三进活动2次、科技文化三下乡1次共500余人。争取22.5万元项目实施“伙伴计划”180场,覆盖乡村青少年4800人次,“伙伴计划”工作案例(“文化传承”+“伙伴计划”碰撞出新火花)刊载在《中国共青团》杂志。首次实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项目。邀请残奥会冠军王家超开展“红青伴成长”活动,年内走访宣讲132所乡村学校。依托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做好对困境青少年的关爱帮扶工作,帮助困境学生2480余名,建设希望小学20所,建设体育、图书、音乐、浴室等室内场所275个。继续深化202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公益讲座品牌。实施价值360万元2107名“健康管理师”公益培训项目。

5.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施“青春同心”工程。一是深化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金作用。协调统战、民政、教体等16个部门资源,争取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韬奋基金会等13家公益资源支持,以“10+N”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推进工作,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在今年经济压力较大情况下争取2420万元公益项目资源支持。二是打造各族青少年友好交流的活动载体和阵地。州青少年宫作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点,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待国家民委考核。研究落实红河“三个示范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举措34项。聚焦“石榴红”“枝繁干壮”工程实施,创建27个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7个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一批“民族同心”校园活动室。与徐汇、长宁两地共建“石榴花开汇红心”“青翼长红”2个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在徐汇举办“石榴花开汇红心”同心营2期,捐赠爱心款物390.62万元,在长宁实施“护航求学之路”和“点亮心灵之窗”项目,为民族乡镇中小学捐赠款物16.4万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引领四工程”经验被《中国民族报》178期刊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验(服务边境一线、青春共谱赞歌)刊载在《中国共青团》杂志。组织开展青少年开展文化艺术、科学体育、英语口语等主题类校外活动比赛共38次,活动参与人次7000余人次。三是巩固和扩大新时代红河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完成州青联换届,吸收200余名优秀青年紧跟党的步伐。全面抓好快递驿站、网约司机、外卖小哥、律师行业等新就业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团组织的“两个覆盖”。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云南青联深化改革的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千联万聚常引,建成州级新兴领域青年人才库,组建13个乡村振兴青联服务团结对22个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四是筑牢边境安全防线。建立边境团组织1394个,国门青年之家28个,边境青年突击队21支,拨付3万元专项团费补助边境村6个,推进“党团青”阵地建设一体化。打造“听边境执勤人员讲守边故事”“国家安全青春挺膺”等形式教育品牌,厚植青年的国家、国门、国土、国民、国防意识。

6.坚持自我革命,实施“青春强基”工程。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团,全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打造“红青清”青年干部廉洁文化品牌,深化“两场革命”,践行“三法三化”,持续建设风清气正、作风优良、廉洁务实的共青团队伍。二是常态化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统筹推进县级群团“联盟”建设和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持续扩大基层团组织有效覆盖,“两企三新”领域团组织数量和覆盖面进一步增加,全覆盖建设各级青年之家实体阵地192个。三是不断强化团员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积分入团实施办法,分领域发展团员13828人,全面推行团员星级管理机制。推进“云岭青春扬帆基金” 建设,募集资金21.05万余元,动员7.22万余人次参与。四是打造高质量团干部队伍,分层分类开展“青马工程”培训,首次与徐汇区团委联合举办培训班,各级团委培养输送青年政治骨干1900余人。严格落实团干部协管制度,不断畅通团干部成长渠道。

7.坚持全团带队,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一是以思想引领强化少先队员理想信念。聚焦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与价值塑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红领巾爱祖国 读好书共成长”少先队阅读与分享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话、永远跟党走。州、县两级红领巾巡讲团共开展系列宣讲活动1059场次,覆盖少先队员6万余人次。屏边县湾塘小学少先队员王萍担任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六一”网上主题云队课主持人。二是以改革创新推进少先队建设。全州1147所中、小学校全覆盖成立学校少工委。严格落实全童入队、分批实施要求,建立健全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推优入团率为100%。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成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少先队组织879个,推动18家符合建队条件的教育、妇联、科协等系统所属青少年活动场所成立少工委。三是以实践育人为目标促进少先队员发展。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红河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等场馆资源,打造50个点位的红河州“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290名少先队员、90个少先队大(中)队分别获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3支鼓号队分别获评“2024年云南省少先队鼓号队展演活动”一、二、三等奖。3名优秀少年获评2023年度“新时代云南好少年”并广泛宣传。组织5名少先队员参加云南省“红领巾讲解员”展示活动,获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优秀奖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至附件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671,045.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0,470.76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75.21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3,199.01元,增长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4,964.42元,增长5.29%;其他收入减少1,765.41元,下降75.42%。主要原因是:本年团州委专项经费增加361,060.22元( 其中:调整增加由于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371,155.49元);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增加234,689.00元;本年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25,705.96元;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增加158,614.81元(其中,本年调整增加因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109,800.00元);本年增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220.07元;本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减少120,239.37元;本年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减少28,881.74元;本年减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5,000.00元、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208,015.94元,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54,95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670,470.76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445.43元,占总支出的78.01%;项目支出1,467,025.33元,占总支出的21.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2,244.61元,增长5.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855.44元,下降2.80%;项目支出增加482,100.05元,增长48.95%。主要原因是:本年团州委专项经费增加361,060.22元( 其中,调整增加由于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371,155.49元);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增加234,689.00元;本年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25,705.96元;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增加158,614.81元(其中,本年调整增加因上年收入未达预期,转列预拨经费109,800.00元);本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减少120,239.37元;本年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减少29,616.07元;本年减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5,000.00元、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208,015.94元,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54,95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3,445.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8,790.1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4,655.27元,占基本支出的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7,025.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团州委专项经费647,455.22元,主要用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1+7”系列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湖泊革命”、哈尼梯田保护利用、“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禁毒防艾、文旅等志愿服务活动支出。

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187,119.00元,主要用于召开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的会议支出。

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52,870.00元,主要用于召开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一次会议支出。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经费74,3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经费49,2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3,919.98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红河州青少年宫场馆日常运转管理经费248,014.81元,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支出。

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168,566.32元,主要用于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开展“一站三进”进校园、进社区公益活动等支出。

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5,580.00元,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开展科技类型校外教育培训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0,47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4,964.42元,增长5.29%,完成年初预算的5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7,94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2%,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13,917.46元;用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1+7”系列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湖泊革命”、哈尼梯田保护利用、“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禁毒防艾、文旅等志愿服务活动支出647,455.22元;召开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一次会议支出239,989.00元;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开展“一站三进”进校园、进社区公益活动等支出416,581.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在职人员2023年绩效考核奖、共青团红河州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第六届一次会议经费、红河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等,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开展科技类型校外教育培训活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经费结转到本年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56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00.00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449,260.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发生增减变动,导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减少,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47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87,296.25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99,996.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024.5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56.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发生增减变动及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减,导致缴纳医疗保险费减少,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47,4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主要用于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中央专项资金中差旅费尚未支出,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8,4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发放2023年度绩效奖补缴住房公积金,故与年初预算产生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4,42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77.94元,下降23.6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56%,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7,149.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55%,完成年初预算的5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4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89%,完成年初预算的24.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47.94元,下降3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2.00元,下降6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72.00元,下降6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2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77.94元,下降23.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4,8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7,14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4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8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47.94元,下降3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72.00元,下降68.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72.00元,下降68.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科普活动减少,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比上年减少4,047.94元;本年接待来访单位的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减少3批次77人,公务接待费减少5,272.00元;由于上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本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4,84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云南省青年代表团赴越南友好交流活动,支出出国境保险费、公杂费、出国境机票费等共计4,842.00元。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红河州青少年宫保障机构公务人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团组织开展调研、检查工作,其他来访单位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533.40元,比上年减少20,607.26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资产总额1,390,184.31元,其中,流动资产170,821.14元,固定资产787,902.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31,460.2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3,139.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2,983.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19.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319.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4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04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共青团红河州委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红河州青少年宫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91503471613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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