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lgbj/2025-00005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是中共红河州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指示,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3.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规定和措施,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4.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组织、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工作。
5.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和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信访工作。
7.指导和抓好州老年大学、州老干部休养所、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州老干部党校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8.对全州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和善后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并参与州委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9.负责完成州委和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离退休干部待遇科、关工委办公室5个正科级机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非独立核算、非批复预算的单位)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年大学(非独立核算、非批复预算的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年大学
所属2个事业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年大学)不独立核算,并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核算、合并编制部门决算。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11人,退休3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工作举措有力有效。狠抓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红河州离退休干部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实行季度调度、半年总结、年终评价,现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创新工作制度,探索出台《红河州关于加强非中共党员离退休干部管理的若干措施》,加强非党员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创新出台《红河州“银发人才”队伍管理措施》,制定6个方面15项措施,深入挖掘“银发人才”宝贵资源,州、县“银发人才库”人员增加到1777名,建立银发人才工作站(室、点)75个。推进制度落实,认真执行离退休干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4个调研组深入13县市、26个州级部门开展调研指导,发现解决问题22个,全州各级各部门工作机制运转良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强化典型引领,深入挖掘退休干部伍爱民发扬剪纸技艺先进事迹,推荐评选“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州关工委何红明被评为“感动红河”先进个人。
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持续加强。强化保障措施,出台红河州“1+N”贯彻落实文件,配备党建联络员593名,将离退休干部党建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深化现场教育,打造“红河州离退休干部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红河州离退休干部红色精神传承馆”两个现场教学点,组织党员接受现场教育170余场、5200余人。加强思想教育,发出《中共红河州委老干部局关于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的工作提醒》《关于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组织开展“银龄守纪·护航守正”系列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培训班,开设新退休州管干部适应性培训班,确保老同志思想常新、信念永存。抓实“两个省级试点”,推进元阳县元槟社区、绿春县诺玛阿美社区两个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省级试点工作,协同社区构建离退休干部党建促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
三是坚持服务中心,价值导向更加突出。一是深入开展助力兴边富民行动。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发挥“云岭银发”人才作用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十条措施〉重点任务清单》,提出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构建“3+4+N”帮扶模式,组织126名“银发人才”,深入49个抵边村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技术指导和资源协调等工作,形成《“红河银发”助力兴边富民工作抵边村(社区)情况汇编》;8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与抵边村党支部结对共建,与边民共同开展“升国旗、唱国歌、走边关、守国门”等系列爱国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医疗帮扶边疆行专项行动,积极组织红河银发人才到云南省专家协会对接协调,成功促成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省级专家与河口县人民医院签订帮扶协议并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开展“兴边富民”义诊活动。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开展“赞辉煌成就·聚银发力量”专题调研,出台《红河州离退休干部常态化建言献策工作细则》,收集老同志意见建议870余条。其中,组织州级老领导、银发人才赴普洱市、西双版纳州考察调研,提出的47条意见建议得到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交办相关部门落实。三是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暖心服务群众,组织离退休干部进社区、联群众,广泛开展送春联、送温暖、公益演出等活动,助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四是坚持精准精细,服务保障提质增效。完善服务工作机制,对离休干部每半年开展一次上门健康巡诊,举办应急救护知识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培训、免费健康体检活动,举办2024年健康知识讲座。实行常态化走访慰问,实施特困帮扶,州级财政下达州委老干部局解困金10万元帮扶52人次。加强阵地建设管理,争取福彩、体彩公益金,改造提升老干部活动中心场馆,安装接入云南省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大数据平台;不断提升老年大学办学水平,红河州老年大学开设教学班69个,学员2210人次,红河州老年大学被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表彰为全国老年大学“游养学”实践教学优秀单位。办好“三展”活动,举办离退休干部展览、展演、展示活动;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5周年文艺晚会、诗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
五是坚持立德树人,“五老”力量有效汇聚。一是加强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县市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全州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关工委全覆盖。二是广泛宣传宣讲。建立由“五老”宣讲员组成的“红河五老”宣讲团,到学校、企业、机关、农村开展宣讲。建立“大思政课基地”,开展“中华魂”(毛泽东崇高精神风范)主题教育。建立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扎实开展红色文化传承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家校协同教育等活动。三是强化关心关爱。建立“红河五老”法律服务点和“红河五老”调解室4个,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建立第二批“心晴加油站”21个,为800余名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困境青少年“暖心行动”,关爱农村留守、流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表1-附表11)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23191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9483.78元,占总收入的95.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12436.19元,占总收入的4.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53501.43元,增长1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0892.99元,增长18.49%;其他收入增加172608.44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是:一是按财政通知要求,将2023年列为暂付性款项的1012206.00元项目款(其中:州委老干部局667264元,原州老干部休养所344942元)列为2024年项目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更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2024年并入我局统一核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州老年大学2024年报名参加学习的学员增加,导致学费收入增加。
2024年收入占比分布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253394.0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2942.21元,占总支出的79.74%;项目支出3090451.80元,占总支出的20.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57561.17元,增长19.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9719.12元,增长19.68%;项目支出增加457842.05元,增长17.3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按财政通知要求,将2023年列为暂付性款项的1012206.00元项目款(其中,州委老干部局667264.00元,原州老干部休养所344942.00元)列为2024年项目支出;二是机构改革,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更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2024年并入我局统一核算,导致支出增加。
2024年支出占比分布图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62942.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00265.22元,占基本支出的91.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676.99元,占基本支出的8.74%。
2024年基本支出占比分布图如下: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0451.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老干部慰问、考察、培训、解困帮扶经费325,917.00元
主要用于在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代表州委、州政府慰问州级老领导、原州属企业离休干部及遗属。慰问生病住院的离休干部及州级老领导,慰问去世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离休干部及老领导。组织厅级老领导赴普洱、版纳学习考察,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1次。举办全州老干部工作者业务培训班1次。举办离退休干部应急救护知识培训1次。老年节期间举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1次。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帮扶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共52人次,给予困难帮扶。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正能量宣传等活动,组织省管干部荣退仪式1次、红河银发助力兴边富民调研3次等。
2.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经费265,313.55元
主要用于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水电费等,保证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转;向老同志提供11个活动场馆,做好场馆设施的维护保养;全年组织老同志文体活动4次:春节剪纸、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增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吸引力;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平台阵地作用,组织比赛活动的老同志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到中心活动的老同志提供场地保险保障保证老同志活动安全。
3.红河州老年大学办学经费38,179.62元
主要用于红河州老年大学开办五大中心教学点、南湖南路10号(原干休所)教学点2个;2024学年共开设美术、音乐、舞蹈、体育、语言文史、养生保健等44门课程,69个教学班,招收老年大学学员2210人次;组织学员开展老有所为正能量活动8次:世界读书日、老年合唱团游学联谊、老年人广场健身舞科学健身指导培训活动、与开远车务段联合开展庆“五一”联谊活动、我校志愿服务队到蒙自市凤凰小学“送福”进学堂、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活动、“银眼看天下”短视频大赛颁奖仪式、墨韵银发志愿服务队义务写春联活动;召开教师、班主任、班委培训1次;更新教学设备教具2次;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银眼看天下”展示演出1次。
4.红河州关工委项目经费111,563.40元
主要用于州关工委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条件、按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思政课宣讲活动1次、组织青少年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1次、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工程活动1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1次、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活动1次。组织“五老”人员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活动1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开展五老关爱青少年活动1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1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4次。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次,宣传关工委工作,累计被《中国网》《中国火炬》杂志、省关工委网站等媒体采用信息40篇;劳务派遣1人协助“五老”开展工作。召开全州关工委工作会1次,举办“五老”和在职人员培训班1期。
5.延安精神研究会经费41,972.00元
主要用于组织全州延研会开展学习交流,制作延安精神宣讲提纲、延安精神宣传手册;以“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方式开展宣传延安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宣讲共11次;举行“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州级宣讲员宣讲能力培训”1次;到县市指导工作2次;编辑印制《红河弘延》2期。
6.红河州省级彩票公益金提升改造项目资金300,000.00元
省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改造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气排球馆,改造运动木地板的面积708平方米,铺设运动塑胶地板的面积448平方米省级彩票公益金验收,使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健身学习教育功能进一步完备,活动条件大为改善。
7.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配套资金50,000.00元
主要用于与省级彩票公益金配套使用,用于改造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气排球馆,改造运动木地板的面积708平方米,铺设运动塑胶地板的面积448平方米,并竣工验收。使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健身学习教育功能进一步完备,活动条件大为改善。
8.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场馆改造提升资金300,000.00元
主要用于改造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气排球馆、舞蹈室。改造气排球馆门窗、灯光、更衣室、球架;改造舞蹈室领舞台、玻璃镜面,并竣工验收。使老干部活动中心文娱健身学习教育功能进一步完备,活动条件大为改善。
9.伤残补助经费11,390.00元
用于支付因公受伤退休干部王广方的伤残补助费。
10.其他支出老年大学学费专项资金(上年结余45,524.11元,本年收入583,943.76元)
用于保障红河州老年大学教学正常运转,弥补财政办学经费不足。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学费支出。2024学年共开设美术、音乐、舞蹈、体育、语言文史、养生保健等44门课程,外聘教师47人,69个教学班,学员2210人次。为确保教学正常开展,老年大学学费用于及时支付聘用教师的课时费,聘用人员4人的工资及社保费,支付教学办公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上年结余45,524.11元,本年学费收入583,943.76元,全年支出629,467.87元,年末无结余。
11.州委老干部局单位自有资金28,492.43元
收到红河州社科联划入“云岭大讲坛红河讲坛”经费4,000.00元,用于开展红河讲坛宣讲1次;收到自有资金银行账户1-4季度利息收入492.43元,用于支付办公费442.36元。年底收到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划入银发人才工作站补助经费24,000.00元,未支出。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投入28,492.43元,实际使用4,442.36元,年末结余24,050.07元。
12.老干部慰问、考察、培训、解困帮扶经费270000.00元
2023年已实施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270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代表州委、州政府慰问州级老领导、原州属企业离休干部及遗属;慰问生病住院的离休干部及州级老领导,慰问去世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离休干部及老领导。举办全州老干部工作者业务培训班1次、全州老干部工作比学赶超工作交流1次。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1次、“党建引领、助力发展”擂台比武培训1次。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正能量宣传等活动。举办离退休干部保健知识讲座1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1次,“红河银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赴开远专题调研活动1次、组织厅级老领导赴曲靖考察调研1次、组织老同志参加老年大学建校30年文艺晚会1次。组织编纂老干部工作志。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帮扶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共44人次,给予困难帮扶。
13.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经费170000.00元
2023年已实施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170000.00元。主要用于及时支付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费、电梯维护费,保证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正常运转。向老同志提供8个活动场馆,做好场馆设施的维护保养;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到中心活动的老同志提供场地保险保障保证老同志活动安全;全年组织老同志开展老年气排球联赛,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活动共3次,增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吸引力;充分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平台阵地作用,组织比赛活动的老同志102人次参观党性教育基地,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管理,提升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管理水平。
14.红河州老年大学办学经费118974.00元
2023年已实施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118974.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老年大学开设美术、音乐、舞蹈、体育、语言文史、养生保健6个系,40门课程,59个教学班,招收学员1702人次,1180人,保证了老年大学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编辑出版校刊《秋韵》2期,体现教学成果;与红河学院签署了老年教育战略合作协议,举办了“老年教育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教学成果交流展示活动”;举办红河州老年大学建校30周年演出;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世界读书日活动、5.31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云岭银潮之声直播讲座、书香彩云南系列活动、期末汇演、举办书画摄影专题展览等活动共17次;春季和秋季学期召开教师会、班主任培训会,共2次。
15.红河州关工委项目经费108290.00元
2023年已实施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108290.00元。主要用于州关工委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开展工作提供条件、按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组织青少年开展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6次。组织“五老”人员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7次,开展五老关爱青少年活动3次,开展未司项目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次等。宣传关工委信息数量50篇,办公室聘用1人协助“五老”开展工作。召开全州关工委工作会1次,举办“五老”和在职人员培训班1期,举办未司项目培训班1期。
16.老干部休养所专项经费344942.00元
2023年已实施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344942.0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聘请保安、保洁及后勤劳务费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及房屋维修维护:对建水点50余户电表完成入户改造,解决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干休所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活动中心屋面防水完成维修改造;完成对干休所办公楼会议室、办公室的照明设备、地板等维修改造;有效保障了干休所及活动中心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9483.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8%。与上年相比增加2330892.99元,增长2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163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出差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其中: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4292.4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9156921.7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所需支出及项目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9316.8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665.6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56767.50元,主要用于我局服务管理的原州属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060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11390.00元,用于支付退休干部王广方的因工伤残补助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11817289.00元,决算12316354.00元,具体差异如下: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部门决算 | 差异原因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7,400.00 | 64,292.40 | 因3个离退休党支部合并为2个,离退休党员活动支出相应减少。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8,498,435.00 | 9,156,921.70 | 因2023年已实施的五个项目,按财政要求在2023年调账列为暂付性款项,在2024年转列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16,037.00 | 839,316.80 | 因2024年有2人退休,造成养老保险缴费比年初预算减少。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00,000.00 | 281,665.60 | 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比预计数少。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719,417.00 | 1,656,767.50 | 因2024年原州属企业离休干部有去世人员,导致离休费决算数比预算少。 |
| 2080801 | 死亡抚恤支出 | 306,000.00 | 306,000.00 | 无 |
| 2080802 | 伤残抚恤支出 | 0.00 | 11,3900.00 | 因公受伤退休干部1人,其伤残抚恤费年末调整预算时列入。 |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878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有2人退休,造成医疗保险缴费比年初预算减小。具体差异如下: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部门决算 | 差异原因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87,997.00 | 336,255.25 | 因2024年有2人退休,造成医疗保险缴费比年初预算减小。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24,602.00 | 193,220.09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63,839.00 | 347,046.53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48,065.00 | 42,267.91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4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687028元,因2024年调入2名工作人员(王瑜、李霞),造成住房公积金比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00.00元,决算为52974.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575.49元,增长54.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00.00元,决算为46075.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98%,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元,决算为68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0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76.49元,增长5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99.00元,增长56.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99.00元,增长56.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00.00元,支出决算为52974.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575.49元,增长54.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700.00元,决算为46075.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元,决算为68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全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公务用车保险、维修保养、加油服务实行政府采购,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076.49元,增长5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99.00元,增长56.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99.00元,增长56.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更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2024年起并入红河州委老干部局统一核算。因单位合并,业务量增加,并入车辆1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老干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云南省关工委、红河州各县市组织部等单位和部门到我单位调研交流老干部相关工作,产生接待批次12次,接待6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676.99元,比上年增加174791.35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红河州老干部休养所更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干部活动中心,2024年并入我局统一核算,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按工资总额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均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出差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老干部局资产总额3934075.01元,其中,流动资产128663.27元,固定资产3804841.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69.9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561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8450.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97.25平方米,账面原值699985.5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项,账面原值276940.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1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281.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581.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674.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674.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8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