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amssjzrbhqgh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制定保护区管理制度;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善界桩、界碑;依法保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各管护站对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监测和研究,开展濒危物种的保护、科研、繁育工作;做好保护区的科普宣教和保护意识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社区共管新模式;开展纵向横向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项目并巩固和维护好已完成的项目成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下设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提出保护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做好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保护区行政管理,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保护科、科普宣教和社区科、生态旅游管理和科研业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车辆为森林管护用皮卡车,于2012年购入,已计提完折旧。目前该车辆维修成本较高,不具备正常森林管护使用价值,已计划报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真”信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红河阿姆山管护局一以贯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旗定向,始终坚持抓好党的建设引领保护区绿色发展,全力以赴开展“防火情、守资源、护绿意、促修复”等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通过全面落实党内制度,把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开展“三会一课”20次,其中:开展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10次;上廉政党课5次(含支部联系点1次),警示教育4次。
(二)“真”抓死守森林防火底线。红河阿姆山管护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抓小抓实抓紧各项防灭火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优化了《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及巡护线路干部职工联系负责制》,细化责任落实,发动全员力量对保护区实行精准巡护。在高火险期实行保护区严格封控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入山,在保护区外围人员进出频繁点和隐患点设立火源防控检查点,严格执行出入防火扫码制度,禁止火源入山。森林防火期间严格履行“政策法规宣传、巡查巡护、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火情报告”等职能职责情况;先后22次组织工作组开展蹲点督查,纠正处理问题10个,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46份。通过开展实战演练,提升队伍应急响应、火场处置、协同作战、避险自救能力。累计悬挂横幅标语500余条,设立警示标牌100余块,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切实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的重点任务。
(三)“真”改真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保护区内林下种植突出”反馈问题,红河阿姆山管护局认真排查迅速行动,完成了保护区林下种植情况摸排,形成了《红河阿姆山保护区林下种植情况专项调查报告》,制定了《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林下种植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逐步清退保护区内林下种植。一是严格执法与强制清理,针对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建后非法种植、扩大种植草果或破坏草果地旁生态环境的,我们将采取果断行动,立行立改,发现一起铲除一起,坚决予以清除,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依法收回国有林地所有权并规范管理,自然恢复植被;二是自然恢复与生态保护,对于位于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所有土地和实验区内的林地内的草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依法依规管理林下草果种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内开展生产、管理和采收草果的活动,自然放荒,逐步实现草果自然消亡。三是延期管理与精准监管,对位于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持有土地承包证等有效证件种植的草果,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管,明确种植界线,实行精准定位管理,维持现状,严禁新增种植和边缘扩种行为。
(四)“真”保实护野生动植物,守牢地球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一是持续推进2022年能力建设项目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工作效能。制定了《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监测体系信息收集管理制度》,对2022年能力建设项目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常绿阔叶林植被类型中青冈林、截果柯林、西畴润楠林、圆叶珍珠花+西畴润楠林4个群系和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调查监测而设置的8个监测样地、68条固定样线展开长期监测。二是持续开展病虫害排查专项行动,定期组织护林员开展病虫害排查工作,确保病虫害发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汇报和妥善处理。2024年与县林草局联合完成300余亩松叶蜂防治农药喷洒防治工作。
(五)“真”抓实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管护能力。针对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和短板大力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高效、精准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全力抓好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架车、妥德管护站建设项目建设,切实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保护区高质量管护水平。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方案、可研报告等编制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于2024年4月30日获得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前期各项工作已筹备完成,10月30日已顺利开工。
(六)“真”严强抓森林执法,不断提升法制水平。持续开展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核实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整改,今年以来,通过优化责任片区和新增巡护路线进一步增强了对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巡查效果显著,上半年来,仅出现过1起盗伐林木的违法案件,相较于去年,案件数量或规模均呈现出大幅降低的趋势,有效地维护了保护区的生态安全。
(七)“真”转作风推效能,不断提升管护铁军担当。一是强化演练成效,提高履职能力。2月11日,局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及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灭火技能提升训练和森林消防演练,参演人数超80余人,演练过程组织有力、指挥得当、程序清晰、扑救高效、有效增强了阿姆山半专业防火队火灾扑救的专业技能,不断夯实了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战备实力。二是转化培训成效,增强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级林草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保护地管理系统、森林资源管理综合系统等多项数字化系统培训,不断增强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执法水平,依法依规完成自然保护区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截至目前,配合州林草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分别完成了红河州森林防火通道、红河县“四改三”项目、阿期管护站供电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有效确保了保护区内所有修筑设施的建设活动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三是深化宣传成效,凝聚守护合力。阿姆山管护局紧紧密围绕保护区的核心使命,积极落实上级部门指示,把科普宣教工作同保护区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作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重要抓手,通过介绍保护区的动植物资源,宣传法律法规及防火知识等不断促进保护区接边各族群众在“望得见母亲的山水,记得住红河的乡愁”中凝聚阿姆山共管护共治理精神力量,进一步推进形成共同保护阿姆山绿色生态环境工作格局。
(八)“真”抓实干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的总体态势,为全方位推动阿姆山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布局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截至目前,共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2次,在单位内部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2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4次,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1)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相关的收入及支出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623895.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3895.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8608.10元,下降15.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8608.10元,下降15.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年在职平均人数较上年度减少,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数量减少;三是管护站建设项目进度未达到支出要求,暂未形成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41456.19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367.88元,占总支出的81.25%;项目支出889088.31元,占总支出的18.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1047.71元,下降13.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330.24元,下降2.29%;项目支出减少797377.95元,下降47.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年在职平均人数较上年度减少,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数量减少;三是管护站建设项目进度未达到支出要求,暂未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2367.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758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784.67元,占基本支出的4.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9088.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经费651824.92元,主要用于各管护站护林员劳务费支出;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阿期管护站点建设;森林消防车辆购置。
省级森林防火专项项目经费17310.00元,主要用于防火服装、器材购置;防火培训会议。
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内省级公益林管护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3895.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2%。与上年相比减少828608.10元,下降15.20%,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61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完成年初预算的88.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在职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减少3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14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完成年初预算的89.8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在职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减少3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182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0%,完成年初预算的65.18%。主要用于各管护站护林员劳务费支出;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阿期管护站点建设;森林消防车辆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展未达到支付要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6780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1%。主要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的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以及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岗位调整;年初预算部分不含绩效部分应计提的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67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6734.00元,增长701.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7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6.00元,下降51.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66.00元,下降51.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7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6734.00元,增长701.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7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森林管护工作的需要,购入森林管护用运兵车一辆,支出157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7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00元,下降51.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40元,下降51.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森林管护工作的需要,购入森林管护用运兵车一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现有车辆不能满足正常开展森林管护工作的需要,且所需的维修金额及频率过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度无本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1013036.13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70.03元,固定资产401766.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69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8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2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3300101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