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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公开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2〕65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文号:红财农发〔2022〕7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716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资金50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169万元(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资金预算年度:2022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73250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74号)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红财农发〔2022〕74号
蒙自市、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43号),现下达你们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169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2年“21307 农村综合改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一、请根据《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云财农〔2022〕65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资金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请切实履行各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用好财政资金,尽早发挥资金效益。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顺利推进。
三、按照《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一并下达你们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此次资金分配已将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纳入倾斜保障范围,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169万元全部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请3个边境县(市)做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将资金首先用于49个抵边行政村(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在此前提下,再兼顾其他行政村(社区),确保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实施的项目需报省级审核备案,并录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系统(通知另发)。
五、下达给脱贫县的资金,严格执行财政部等11个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11个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
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