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8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任〔2024〕4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唐举顺等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唐举顺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廖泽芳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商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王哲枫 任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闻张平 任红河州检验检测院院长,免去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胡原波 任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免去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
王晓伊 任红河州数据发展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
徐大全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一鸣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期至2025年8月);
李 熙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王立智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金顺 任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瑜 免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毕秀丽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赵华旺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杨为文 免去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啸林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任二级调研员。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