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5-0005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任〔2025〕6号
- 发布日期: 2025-06-0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姚治明等1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姚治明 任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平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晓敏 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 静 任红河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超 任红河州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
陈金辉 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免去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贵 任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赛聪敏 任红河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戴金华 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副
处级,试用期一年);
陆永开 免去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孝刚 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亮 免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局长职务;
龙宪忠 免去红河州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 俊 免去红河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普发俊 免去红河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向东 免去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段吉鸿 免去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高桯砝 免去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待遇。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