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5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2〕85号
- 发布日期: 2022-12-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落实云南省贯彻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云政办发〔2022〕93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河州落实云南省贯彻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责任清单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州委“三个工作法”的要求,落实“清单制+责任制”,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进一步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纵横联动,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12月13日15:00前加盖公章并电子版反馈至州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陶波,3197065,赖勇磊、陈华,3197068;邮箱:hhzzwfw@126.com。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州委办公室(州档案局),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委统战部(州侨办),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