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电力调度专班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红河州电力保供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红河州电力调度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调度专班组成
组 长:许高红 副州长
副组长:吴 鹏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高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金 江 州能源局局长
王 冰 红河供电局党委书记
成 员:曹成利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磊 州应急局副局长
黄学勤 州能源局副局长
孔亚兰 州开放办专职副主任
汪 宁 红河供电局副总经理
赵小钞 州发展改革委产业科负责人
李丽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科科长
张 钊 州能源局电力科工作人员
何度江 红河供电局调度中心经理
刘晓民 红河供电局市场部经理
二、工作制度
州电力调度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工业企业能效管理等用能管理工作,实行日调度和联席会议制度。
(一)日调度制度。红河供电局负责每日将全州工业企业能效管理等用能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信息分别报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能源局分析研判后,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向州电力调度专班副组长报告,对需电力调度专班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由副组长向组长报告。
(二)专班会议制度。根据全州工业企业能效管理等用能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专班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参会人员原则为电力调度专班全体成员。会议确定事项,由副组长牵头抓落实,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具体承办。遇重大事项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工作专班副组长、成员及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