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
- 索引号: hhzrmzfbgs/2025-0008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5〕30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27号),构建多层次、递进式的红河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倍增、质量提升,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重要意义。专精特新企业是区域创新发展的生力军,是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支撑,是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核心抓手。深刻把握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的战略意义,清醒看到全州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质量上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切实增强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意识和进取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级倍增计划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共识,汇聚合力,为全面贯彻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靶向锚定培育目标。要着力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相互衔接的梯度培育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服务优化和资源配置,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为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5—2027年,要继续全面做大优质中小企业基本盘,形成一批专注细分领域、生产管理精益、掌握独门绝技、聚力科技创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将培育体系聚焦工业“六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网络强国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三个培育重点领域深挖发掘潜力企业。力争到2027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增180户,达到33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90户,达到158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8户,达到14户。
三、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全州各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破除本位主义,加强信息共享,实现潜力企业挖掘、政策精准推送、企业诉求响应、培育进展跟踪等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对涉及多部门的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联系,及时开展联合调研、联合服务等工作,杜绝推诿扯皮和政策“碎片化”,确保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倍增计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四、充分运用“两个平台”。要进一步加强“红企家园”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的使用和推广,聚集服务联盟,帮助企业实时了解政策动态,把握市场趋势,为红河州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红河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充分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系统,加强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对企业运行、发展态势、意见诉求,以及扶持政策与培育成效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做到数据准确、信息全面、更新及时、服务到位。加强已认定企业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加强企业数据分析,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种子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12月30日印发的《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红政办发〔2023〕81号)同步废止。
附件:1.《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分工
2. 各县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计划分解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工作措施 | |||
1 | (一)靶向确定目标企业 | 围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重点领域,对照认定标准,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梳理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年底前筛选形成次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标名单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围绕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配套企业,挖掘一批潜力企业;结合红河州独特的区位、资源、气候等优势,挖掘一批特色企业。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二)建立梯度培育种子库 | 以专精特新企业倍增目标为导向,分层级建立企业种子库。其中,每年按照不少于年度增长目标数2倍的比例,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种子库;每年从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筛选,按照不少于年度增长目标数2倍的比例,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种子库。各县市于每年1月1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种子库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并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筛选具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满足认定指标、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争取列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种子库。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三)对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 | 围绕产业链配套、市场占有率、生产经营、数字化等条件,每年筛选一批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以上的种子企业,引导其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依托省级专家服务团队,配合种子企业深入分析细分市场,论证市场占有率,引导企业加大产品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超过10%;引导企业稳健生产经营,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高于5%,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高于70%,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引导企业规范财务审计,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审计报告。“一企一策”靶向推动数字化水平系统提升,在研发设计(CAX)、生产制造(CAM)、经营管理(ERP/OA)、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等方面,至少有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组织种子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
4 | 围绕研发创新、科技项目、研发机构等条件,支持种子企业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卡位入链,积极为知名大企业配套;对标国外龙头企业实现国产替代,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紧盯国内(国际)空白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推荐种子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引导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3%以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达到6%以上。支持种子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 | 围绕发明专利、管理体系、产品认证、标准制修订、品牌等条件,鼓励种子企业申报、受让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指导种子企业获取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申请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UL、CSA、ETL、GS等)。鼓励种子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种子企业申请商标,打造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6 | 围绕合规经营条件,指导种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监管要求,诚信纳税。种子企业已依法依规完成相应处罚并完成整改任务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具凭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种子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后,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将其移除名录、名单。 | 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 | (四)发展优势领域培育后备企业 | 围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重点领域,结合红河州产业发展实际,推动有关企业开发新产品、衍生新产业、进军新领域、拓展新业态,将分拆或衍生出的新企业纳入培育名单。重点推动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深度延链,大力发展铝材、铜材及其下游终端配套产品。做大做强以铟为主的稀贵金属产业,发展高纯铟、ITO靶材、磷化铟、卫星用太阳能电池催化剂等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用好磷资源,垂直整合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推动“磷矿—磷酸—正极材料—电池”全产业链发展;发展有机锡无机锡、高端锡焊料和锡基合金系列新材料;巩固提升高纯砷、砷化锌等砷材料制造水平,重点突破砷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以建设数字信息大通道为牵引,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外向型信息产业。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五)招商引资新增后备企业 | 州、县协同,围绕优势领域延链强链、空白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建立“两图两库三清单”(产业链图谱、产业链布局图,产业项目库、招引目标企业库,发展优势清单、要素保障清单、政策支持清单),锚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上门精准招商、定向招商。各地将新引入落地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遴选纳入培育名单,“一企一策”制定针对性培育措施,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六)完善机制协同联动,改进服务注重激励 | 与县市深度“捆绑”助力企业发展。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把挖掘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重要任务,建立由处级领导负责,直插企业上门服务的包保机制;建立季度调度机制,按季度调度推进各县市工作,当好县市的智囊、参谋、推手和帮手,与县市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各县市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符合标准的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省级、州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工业经济运行州级工作专班研究。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对标对表开展服务。围绕种子企业实际,结合申报指标逐一研判,列出“施工路线图”,明确企业指标短板、完善措施、拟培育层级、拟申报时间,靶向补缺。适时复盘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依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专精特新企业“一对一”助企服务员队伍。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进行赋能,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技术创新等服务。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线下“一张网”和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线上“一张网”作用,组织各类服务资源深入企业纾困解难,和企业一起抓订单、拓市场、降成本、增效益。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1 | 帮助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落实“坐诊接诉、一线巡诊、上门问诊”和“四上企业”挂钩联系等制度,建立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服务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入企调研问诊,聚焦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等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专利预审通道、科技创新等服务。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发布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常态化征集专精特新企业创新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促进科技成果供给与中小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2 | 加强人才培引。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搭建人才对接平台,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效能。加大科技副总及专家人才产业服务团的支持力度,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短板精准施策,助力企业提升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申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招募“银龄工程师”。由州工商联牵头,积极组织全州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省、州开展的各类培训。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3 | 加强政策解读、注重激励示范。各级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获得感。总结推广各地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企业创新发展典型,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各级政府要安排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将专精特新企业作为重点。工商联系统开展的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应邀请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组织好现有涉中小企业的评先评优活动,激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对标争先,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保障措施 | |||
14 | (一)加强财税支持 | 统筹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围绕认定核心指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等。鼓励各级政府对新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家“两重”“两新”战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运用税收大数据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优质辅导。按照规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二)加强金融服务 | 构建“政府搭台+金融赋能+企业唱戏”协同机制,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专精特新企业诉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深入推进政银企保衔接工作,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共享机制,定期向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推送企业名单。持续深化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和强化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政策直达、融资增信等功能,提升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的精准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走访清单,集中优势资源力量做好服务。对照云南省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母基金重点投资项目,积极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支持。 | 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人民银行红河州分行、红河金融监管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各县市专精特新企业倍增计划分解
县市 | 截至2024年12月实有数 | 三年行动增长计划目标 | |||||||
三年新增数 | 2027年目标数 |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创新型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
全州合计 | 155 | 68 | 6 | 180 | 90 | 8 | 335 | 158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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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 | 12 | 5 | 0 | 14 | 7 | 1 | 26 | 12 | 1 |
石屏县 | 10 | 3 | 0 | 12 | 4 | 0 | 22 | 7 | 0 |
弥勒市 | 20 | 9 | 1 | 23 | 12 | 1 | 43 | 21 | 2 |
泸西县 | 14 | 4 | 0 | 16 | 5 | 2 | 30 | 9 | 2 |
红河县 | 14 | 8 | 0 | 16 | 11 | 0 | 30 | 19 | 0 |
元阳县 | 4 | 1 | 0 | 5 | 1 | 0 | 9 | 2 | 0 |
绿春县 | 3 | 2 | 0 | 3 | 3 | 0 | 6 | 5 | 0 |
屏边县 | 6 | 1 | 0 | 7 | 1 | 0 | 13 | 2 | 0 |
金平县 | 6 | 2 | 0 | 7 | 3 | 0 | 13 | 5 | 0 |
河口县 | 4 | 1 | 0 | 5 | 1 | 0 | 9 | 2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