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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河州“十五五”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4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科学谋划红河州“十五五”时期深化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更好体现科学决策、汇聚众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透明度与社会参与度,充分倾听社会公众的心声,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红河州“十五五”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的意见与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二、征集重点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与州委“337”工作思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十五五”时期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系统谋划。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重点内容,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高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上作出红河示范。围绕以上重点领域提出意见建议,无论是系统性的深度论述文章,还是简洁明了的简短意见建议,均在征集范畴之内。

三、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反馈书面意见建议,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

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onghezhoucj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

(二)信件邮寄

邮寄至红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和护国路交叉口,邮编:661100,联系电话:0873—3732458,信封封面注明:“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

欢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群众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实践路径、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每一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论证,充分吸纳合理内容,切实将其转化为规划文稿的务实举措。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参与!

红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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