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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的具体规定
2003年02月14日

凡携带任何物品进入中国均要申报及接受海关人员的检查。旅游不可以为他人携带任何物品过关。 可携带出入境物品的报关:
(一)入 境
1、香烟/雪茄/烟草: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百支香烟;
2、含酒精饮料:停留少于六个月者可携带二瓶酒精饮料(0.75公斤);停留多于六个月者可携带四瓶酒精饮料(0.75公斤);
3、礼物:香水(自用)适量
4、黄金、银器及装饰品:不可超过五十克
5、电子器材:下列任何一件器材,相机、手提录音机、手提电影摄影机、手提摄录机、手提电脑
6、严禁物品:任何枪械、军火及爆炸易燃物品;伪钞/股票;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道德有影响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有毒物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其他毒品;任何可能传染疾病的动物、植物和物品;

(二)出 境
1、烟草物品:四匣烟草物品
2、中药及成药:每人最多可携带三百元的药物到外国;每人最多可携带一百五十元的药物到香港和澳门;严禁携带超过限量的药物入境;
3、黄金、银器及装饰品: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所有黄金,银器及装饰品一律不准出口
4、文物:凡出口的文物均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许可才能出境
5、严禁物品:任何禁止入口物品;任何可能泄漏国家秘密的印刷品、胶卷、相片、录音带、录影带及其他物品;任何文物;濒临绝种的动物、植物(包括标本、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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