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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对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非典型肺炎医疗救助和咨询工作方案

2003年04月29日

  鉴于我国部份地区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为打消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的疑虑,使他们确信在我省及我市旅游、经商、访问是安全的,有可靠途经获得有关信息和医疗救护保障,加强对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期间获的有关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咨询和医疗救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特作出如下工作方
案:

  一、在我市疾控中心开设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回答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有关问题。

  

电话:2124409



  二、由我市的指定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各院配备医护人员,为外籍和港澳台同胞提供良好的医疗监护服务,如有疑似患者或患者,及时转送上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三、市属各部门、乡镇和单位,省、州驻个单位、云锡公司、驻个部队要服从我市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遣,协助做好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的咨询、宣传及防治工作。

  四、我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通报疫情,宣传有关防治知识。要求各中小学校对教室、食堂、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遇有干咳、发热病人应及时到我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五、公安部门及旅游公司对来我市旅游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发旅游卡时,要同时发放注明防治‘非典”知识和我市定点医院电话的宣传资料。

  六、我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车站、宾馆的防疫消毒技术指导。严格执行消毒方案。

  七、我市成立的‘非典”防治专家组,要优先为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提供良好、便捷的保健医疗服务。

  八、市‘非典”督查组和流调组,要对可疑的疫情进行追踪调查和督查。如发现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感染非典型肺炎病例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州卫生、外事主管部门。

      此方案于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在我市试行。

个旧市卫生局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个旧市非典防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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