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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19/04/1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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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政策

  1.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

  2.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及时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投资条件,营改增前的比例(增值税:中央75%,县级25%)。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五年优惠期,即前两年全额补助、后三年按50%的比例补助企业。若投资超过3亿元(含),可享受“三免两减半”税收优惠。投资超过5亿元(含),按“三免三减半”执行。若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二、土地政策

  土地价格: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及以上、项目用地产出强度达到600万元/亩及以上且符合云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亩。工业类土地使用年限:50年。对经开区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等企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供地。

  三、产业支持政策

  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及以上、项目用地产出强度达到600万元/亩及以上的标志性工业项目入驻园区。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经济效益、带动效益等采取“一企一策”给予优惠政策。

  积极向上争取大用户直购电政策和上网竞价政策。红河州当前工业用电均价为0.49元/度,在丰水期电价可下调,下调幅度约为0.1元/度,并实行电力市化竞价交易,电力价格将更加优惠。企业用电超基数用电部分还可下调约0.1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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