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和《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招商委办发〔2020〕3号)规定,红河州投资促进局会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商务局、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对红河州2020年外商投资奖励经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唐立特纺织品有限公司满足实际到位外资奖励条件的标准,按核算的金额予以奖励。
二、红河汇中糖业有限公司满足实际到位外资奖励条件的标准,按核算的金额予以奖励。
三、云南华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满足实际到位外资奖励条件的标准,按核算的金额予以奖励。
公示期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月10日止(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州投资促进局外资科。
联系人:陈清书、陈黎黎
联系电话:0873—3732751
邮箱:843257467@qq.com
红河州投资促进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