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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夯实村组基础工作作为固本之策

——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红河实践

文章来源:红河州扶贫办

发布日期:2020/01/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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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夯实村组基础工作作为固本之策

——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红河实践

李熙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同时指出,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村组一级是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最前沿和最末端,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红河州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这篇大文章中,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的过程,从根本上在夯实村组一级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确保乡村振兴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

  一、注重配强基层组织与下沉工作力量的结合,确保村组有人办事

  (一)不断健全完善村组干部激励机制。2019年,红河州印发《关于建立红河州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州级财政下拨补助资金2755万元,对全州1135个村委会4737名村干部、23026名小组干部的岗位补贴进行兑现。同时,红河州推广深化党建脱贫“双推进”红河模式,各级共培养“明白人、带头人”9770人,2019年整顿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77个,涌现出以刘富珠、高招飘、白福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委会拉祜寨“党建扶贫+综合治理”的工作经验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由此充分说明,打造脱贫攻坚的“主心骨”,把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带头人,同时在待遇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是抓党建促脱贫、抓党建促振兴的主线和关键。

  (二)探索村委会干部兼任村小组支部书记。红河州开远市中和营镇将镇应急办主任李焕春选派兼任中寨村总支书记,攻克政策“最后一公里”难以落地的难题。李焕春开展群众工作有思路、有办法,组织修建进村道路5.2公里和2个坝塘,安装路灯62盏,发展种植业和引进玉米加工厂,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这个典型事例,也充分说明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关键性作用。

  (三)延伸选派小组长助理发挥大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小组工作力量,自2019年7月起,红河州屏边县选派606名工作队员直接到村民小组任组长助理,协助村民小组组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组织协调挂包干部开展工作。

  二、注重新型经营主体与壮大集体经济的结合,确保村组有钱办事

  红河州按照中央要求,切实把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断增强村集体收入来源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确保“有钱办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建立返贫风险基金。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机制。针对有的地方防止返贫机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的实际,红河州石屏县作为全省第一批率先脱贫摘帽县,在探索建立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机制上走在了前列,针对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动能力户、独居老人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了持续帮扶措施。他们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把“防止新致贫”与“防返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摸索建立了集监测、预警、帮扶为一体的贫困对象动态监测机制,认真分析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因户制定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

  (二)加大自我保障力度,大力推行多种合作模式。目前,红河州各地努力大力推行集体资产的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的统租分包、乡村治理的有偿服务等多种模式,加大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的力度,壮大集体经济。红河州泸西县81个村委会均已注册成立综合服务社,社员入股股金300余万元,2017年底实现泸西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全覆盖,到2018年底实现泸西县9.1万个农民家庭、35.5万农民全覆盖。

  (三)加大服务群众力度,不断形成互赢共享机制。如泸西县中枢镇大兴村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与广东宏升蔬菜种植发展有限公司“联姻”流转土地,发展蔬菜产业。这样,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大有希望,而且积蓄了后发优势。村集体经济有保障,服务群众的能力也大为提升。

  三、注重精神文明引导与村规民约打造的结合,确保村组有章办事

  红河州把乡村振兴作为一个持久、深入的过程来抓,不搞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是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严防一阵风的形式主义和急于求成,特别是以“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为主题,扎实推进村组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确保“有章办事”。

  (一)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让以劳取酬成为鲜明导向。红河州总结实践的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做法,体现出鲜明的“多劳多得、先干先得”导向,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并向全省推广。目前,红河州建设600个“动力小站”(爱心超市、荣誉超市),以正向激励唤醒群众劳动致富、移风易俗、革除陋习的自觉;打造643个村史室(墙),通过新旧对比、村庄变迁,激发群众感恩、增强信心。各级还注重抓好脱贫典型的宣传和推广,也有效激发了人民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的精气神。

  (二)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让村规民约成为硬约束。村规民约凝聚着全体村民的智慧,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在乡村治理特别是村民自治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从根本上启发群众自觉的内在动力,形成村民自管自治、依法办事的良好格局。元阳县黄茅岭乡注重建立村规民约管人管事,从工作机制上优化提升村级治理能力。他们将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写入村规民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规范红白事规模、标准、程序,将“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依托“红黑榜”“晒村规·树新风”等活动,开展道德评议会,通过“群众说、乡贤论、榜上亮”,对评出的产业发展之星、带头致富之星、热心公益之星、政策明白之星等进行表扬宣传,营造知耻、争先的良好氛围,对全乡152名先进人物上“善行义举榜”表彰奖励。经常性开展“诚信、友爱、互助”教育,与信用社合作打造“信用村”,“信用村”村民只需村小组长签字,不要任何担保信用社就可以向申请人放贷5万元。

  (三)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让一切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如建水县官厅镇、坡头乡在脱贫攻坚中,自主创新“户户清”工作,以“一张表”和“一张图”的形式,分别自行设计《户户清工作记录表》和《建水县坡头乡脱贫攻坚户户清作战图》。在州委、州政府的倡导下,各地按月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贫困群众见面会,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体现主人翁地位,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组织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与此同时,各级财务、审计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跟踪督查,各级纪委监委坚决查处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实践充分证明,让一切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以“四议两公开”为载体,对群众不清楚、政策不明了、群众很关注的事情进行政策解读和公开公示,并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和检查,适时通报曝光,最大限度地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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