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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评查案件 推动以案促改

文章来源:红河州扫黑办

发布日期:2020/06/0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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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会议精神,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案攻坚力度,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依法、准确、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入查处黑恶势力和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打深、打透、打尽”,有力有序推进惩腐与“打伞”取得实效,推动“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落实到位,结合红河州政法机关“以案促改”从严治警集中整治活动,红河州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对全州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开展评查。

  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工作方案》,从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县市政法部门抽调业务骨干21人,组建4个评查小组,目前已抽取全州侦办的51个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进行评查,通过调阅卷宗、听取办案情况汇报、复核线索和案件办理情况、面见举报人、集中讨论评议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和复查,最终形成个案评查报告,为开展行业领域综合治理,社会治安乱象分析,长效常治机制建设等工作提供辅助参考。

  强化结果运用  确保评查取得实效

  案件评查报告由州扫黑办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并反馈给相关县市扫黑办,由相关县市扫黑办统筹督促评查结论落实。对评查中发现相关线索核查不深不透的,迅速调配警力,全面摸排深挖细查;该立案而未立案或未及时立案的,及时督促立案办理;对落实“一案三查”不到位,存在漏人漏案漏罪等情况的,及时启动监督程序,依法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强化机制建设  确保长效常治

  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州委政法委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综合分析执纪执法和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或专项治理意见;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纪执法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队伍建设机制,确保评查结果充分发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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