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红河州召开2019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9/03/14 14:40

浏览次数:

  2月15日下午,红河州召开2019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毛杰主持。州扫黑办、州纪委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相关领导,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省驻州及州级9家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会上,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纪委州监委先后进行了情况通报。

  州公安局通报的主要情况:全州公安机关共受理线索573条,其中,涉黑线索已立案侦查8条,涉恶线索已立案侦查31条,普通刑事案件已立案侦查50条,治安案件已立案调查14条。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3个,其中,以金平县刘顺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团伙4个、以开远市廖顺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等团伙19个,破获各类案件2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5人,查封、扣押、冻结资金341.2万元,扣押车辆92辆,缴获各类枪支19支。23个涉黑涉恶团伙已全部侦查终结,其中:已判决以金平县刘顺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21人、以开远市廖顺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等团伙8个69人;提起公诉黑恶团伙9个13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黑恶团伙5个62人;全州刑事立案下降4.91%;“两抢一盗”案件下降16.55%,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下降22.3%。

  州检察院通报的主要情况:全州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涉恶案件29件108人;以涉恶提起公诉18件158人;以涉黑提起公诉3件53人;审查起诉了红河州首例“套路贷”涉恶犯罪案件。

  州法院通报的主要情况:全州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5件,审结12件,生效5件,判处103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38人,刘顺荣、李文真等21人,张凯、郭云龙等31人,李华、李辉等17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州纪委州监委通报的主要情况: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结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因失职失责等其他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会上,云南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从案件办理、深挖彻查、司法实践和扫黑除恶工作等方面就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相关部门领导逐一进行了解答,回应了社会各界关切关注,充分展示了红河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

  会后,毛杰感谢各级新闻媒体对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注关心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展好关于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成果的宣传报道。

阅读下一篇

什么是黑恶?以下漫画告诉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