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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清废行动”工作简报(2021年第3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8/0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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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执法〔2021〕351号)文件,对红河州2019“清废行动”中剩余27个部级挂牌点位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其间,生态环境部两次组织专家组到红河州,对部级挂牌督办点位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实地勘察、调研。专家组对红河州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予以充分肯定。至此,历时两年的红河州“清废行动”宣告完成。全州40个部级挂牌问题点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标志着红河州在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红河州作为云南省的老工业基地,曾经的州府个旧是举世闻名的锡都,是红河州乃至我省最老的有色金属生产工业基地。个旧地区长期以来对有色金属矿山的开发利用,冶炼企业较多,且大部分属于铜、铅、锌、锡选矿冶炼企业,这些企业单线规模小,长期粗放型生产,累积产生大量的冶炼废渣无序堆存。为此,个旧市辖区内40个问题点位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部级挂牌督办点位,挂牌点位数量占全省的55.5%,整改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清废行动”后,为确保整治工作达到实效,州委、州政府相关负责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州生态环境局及个旧分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8次,对2019“清废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和技术审核,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个旧市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分析研判,量体裁衣,逐一制定处置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照分类、分片区、多方式多举措的要求,针对各个固废渣堆点位的共性和个性特征,采取清运至规范渣场、资源化利用、安全填埋处置、原位风险管控等方式进行处理处置,达到有效防控冶炼废渣污染风险、强化生态化修复的目的。州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40个部级挂牌清废行动问题点位进行对应分解分片包干,并抽调9人成立专人专班工作组于2020年5月29日进驻个旧市,全面督查、帮扶、指导个旧市清废行动、工业固废堆场治理、涉镉企业排查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整治过程中的督查督办,确保按期完成40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点位全面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车辆780车次、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开展实地排查。个旧市辖区内40个部级挂牌问题点位整治废渣量共计630.6万吨,累计投入资金18505.49万元。

  生态环境部对红河州40个点位实施挂牌督办,对红河州来说,是一次体检,是一次鞭策,目的是为了提升红河州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红河州部级挂牌问题点位整治工作的全部完成,标志着红河州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标志性成果。下一步,红河州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及堆场的检查、巡查和惩治力度,消除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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