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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清废行动2019”工作简报(2019年第3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8/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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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云南工作方案》(云污防字〔2019〕2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固体废物从乱堆乱放向分类、规范、科学处置转变,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自2019年4月下旬以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各县市人民政府以及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清废行动”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是在生态环境部通过卫星和无人机遥感影像解译,交办疑似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对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核实,确认固废类型和最终问题清单后,分批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分类处置并整改到位。 

  红河州根据生态环境部提供的“清废行动”问题清单的经纬度,对涉及矿山、冶炼废渣堆存场所、物料堆场等125个点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进一步查清非法贮存、倾倒固体废物的实际情况,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并实施分类整改。对清运处置难度小的,实施立行立改,尽快完成整治。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治的问题,严格要求属地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序推进整改。 

  截至2019年8月20日,全州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82辆次、执法人员708人次、召开技术审核会议6次,已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25个遥感卫星影像疑似点位实地核查,并督促全州各县市进行“拉网式”自主排查。目前,相关问题点位的整治方案编制及清理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红河州将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持续跟踪、实地督办,继续深入有序开展自主排查,积极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按照“一点位一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清理整改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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