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利企惠民政策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05 17:35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红河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决策部署,利用沪滇协作平台,积极推动上海产业向红河转移,助推红河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69号)要求,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通过政策共享、园区共建、平台共用,实现红河州与上海市全方位合作,构建红河州与上海市产业协作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沪滇产业协作格局。系统谋划一批产业协作项目,引导上海产业向红河转移,共同促进协作地区增收致富与东部企业互利共赢,助推红河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谋划一批重点协作项目。依托红河州优势资源以及与越南接壤、邻近东南亚国家的沿边优势,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建、联动发展的原则,聚焦金融、现代物流、对外贸易、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轻纺工业、精深加工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文旅康养、数字经济、智慧农业等重点产业,因地制宜,科学精准谋划梳理一批具有红河州特色的重点产业协作项目。引入优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合作,助力产业升级。在规划审批、信贷、财政、政府采购、要素保障、政府服务等方面优化配置,做好服务指导,吸引上海企业到红河投资兴业,通过实施招大引强、主体培育、项目建设等工作措施开展深层次更紧密合作。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招引一批上海重点企业。借助红河州要素成本低、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全州12条产业链专班要主动上门招商,积极推动沪滇合作,向上海的有关企业开展精准推介。引进科技型企业落地红河,支撑红河州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自主创新主体。依托红河州贯彻落实沪滇东西部协作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合作交流。围绕沪滇产业协作项目,紧盯目标企业,积极对接了解企业需求和承接条件,形成招商引资项目库,为项目量身定做推进方案,提供精准招商落地服务。办好“沪滇产业协作高峰论坛”活动,为沪滇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支持上海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促成一批上海市重点企业落地红河,与红河本土企业实现强强联合,同时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用工需求、人员招聘、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服务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地进行生产,实现更深层次协作。

  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乡村振兴局、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搭建一批“红品”入沪平台。利用上海进博会、上海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展销会等展会平台,推动一批红河企业到上海投资,扎实做好“红品”入沪工作。与上海市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商进行对接,推动州内云锡、惠铜新材料、润鑫铝业等企业所生产的锡化工产品、铜箔、铝制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米制品等产品销往上海,形成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一二三产融合联动发展的 “红品”出滇入沪良性模式。以“红品出滇,红品入沪”目标为抓手,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的方式,在上海市举办农产品展销会,组织两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共同拓展上海至云南优质农产品供应渠道,精准匹配所需、所供。依托红河州特色产品资源优势和上海市市场需求,分阶段、分批组织开展“上海采购商红河行”采购活动。积极开展产品宣传推荐,让红河产品“走出去”,不断探索营销合作新模式、新样本。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园区共建,强化产业协作。积极探索与上海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出资、联合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产业对接,积极承接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加工贸易等产业的转移。建设产业园中园,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合资经营,并负责园区具体的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共建园区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为企业建成投产和达产增效提供有力保障,提升产业承载力;共建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引进上海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研发机构,全面提升全州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搭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交流平台,鼓励上海企业参与红河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及运营管理;成立基金公司,重点帮扶园区企业,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对园区发展进行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等。

  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互访交流提升干部队伍素养。依托滇沪产业协作专班,对上海优势产业、科研院所、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摸排,并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双方在人才、资源、企业等方面互联互通。加强沪滇人才交流合作,建立人才互派机制,争取对接上海选派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业指导和技术帮扶,积极申报博士后、技能大师、专家工作站,举办好赴滇“博士服务团”赴红河州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以红河州产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协调上海市及所属区县每年援助红河州举办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每年针对红河州发展需要实际,在开放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双碳”等领域,积极协调邀请上海知名专家教授,采取异地视频直播或者现场讲授方式,免费为红河州广大干部讲授“红河跨越发展大讲堂”。

  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构保障。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共同组建沪滇产业协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全面统筹推进产业协作工作、研究制定沪滇产业协作政策措施、强化红河州与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同时开展好定期互访、定期组织召开协作会议等工作,共同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组织实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对标红河州进一步加强沪滇产业协作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宣传。持续加大红河州沪滇产业协作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加大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挖掘、深度报道产业协作取得成果和项目建设进展,营造红河州沪滇协作良好氛围。

  (四)强化跟踪问效。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做到常态化跟踪掌握各项协作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协作任务的督促检查,确保各协作领域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丰富协作成果。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