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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4/06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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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成效,持续推进红河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全州环境安全可控,环境隐患及时消除,州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月19日安排部署了全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采取现场核查和材料排查的方式进行,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事项落实问题四个重点方面,要求各县(市)、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再排查核查,特别是对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标对表,以及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复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推进,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组织复核,查找整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通过排查,共发现水、气、土、环境基础设施、企业环保手续等方面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30个。州政府及时组织13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交办会议,将问题进行交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等要求。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7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23个。

  下一步工作中,红河州将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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