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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办理省委 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进展情况通报(第一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2/04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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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开展工作以来,截至12月3日,共向红河州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8批次89件(其中来电举报79件,来信举报10件),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转交县市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办理。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县市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正在加快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2019年12月3日20:00时,已办结32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个旧市26件,办结14件;蒙自市31件,办结8件;开远市2件,办结1件;弥勒市14件,办结3件;建水县7件,办结2件;石屏县1件,办结0件;泸西县4件,办结2件;元阳县1件,办结0件;红河县1件,办结0件;屏边县2件,办结2件。

  已办结32件中查证属实29件(含部分属实和基本属实),不属实3件。对查证属实的29件(含部分属实和基本属实)已依法依规对涉及企业(商户)进行调查处理。据统计,责令关闭1家、停业整改4家、立行立改13家、限期整改11家,立案查处4家,按要求整改5家。

  转办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将由有关县(市)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详细报道,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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