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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办理省委 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2/0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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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批 2019年11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53250020191127001 

蒙自市天竺路16号胡先生住房从原先的3层楼现在加盖到6层,加盖的楼层未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环境污染影响。针对该住户违法加盖第3-6层的问题,之前已经向蒙自市委办综合科和住建局举报,但未妥当处置。 

蒙自市 

大气污染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问题地点位于蒙自市天竺路与文澜路交叉口西南侧,起龙综合市场旁,该户于2010年11月28日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人为胡昌飞,土地所有权人为蒙自市文澜镇起龙第三农业生产合作社,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为168.09㎡;于2011年1月5日取得《房屋所有权产证》,房屋所有权人为胡昌飞,房屋产权登记为一栋三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355.32 M²。根据《房屋所有权产证》平面图:用地范围内东侧临街面及西北侧为三层房屋,西南侧为天井,二层有一全封闭阳台,三层有一未封闭阳台。该户在用地范围内西南侧天井建设新建建筑,与原三层建筑进行封闭后,继续在封闭后的建筑屋顶加建两层(局部三层)并形成永久性五层(局部六层)砖混结构房屋。经查阅资料,该户未申请办理过加建房屋相关的规划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于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建房过程中未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洒水降尘措施 

部分 

属实 

1.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另案查处。 

  

 

2 

D53250020191127002 

蒙自市银盾小区A栋一单元有一家名为“外婆家”的棋牌室,噪音大,影响周边住户,要求调查处理。 

蒙自市 

污染 

投诉举报的棋牌室为蒙自外婆家茶楼,位于蒙自市缅桂路银盾小区旁(文翠路153号),2006年4月11日开始营业,每天营业时间为中午11时至次日凌晨1时30分许,该茶楼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系棋牌服务。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于2019年1I月28日21时05分许至2019年11月28日22时15分许对蒙自外婆家茶楼边界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边界噪音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所产生的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属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蒙自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对蒙自外婆家茶楼给予了警告处罚。 

2. 要求经营者对蒙自外婆家茶楼加强管理,降低噪声影响。 

3. 要求蒙自外婆家茶楼营业时间进行整改,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次日凌晨。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29日0:00前,为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外婆家茶楼营业时间已整改为不超过次日凌晨,减小了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噪音影响。 

 

3 

D53250020191127003 

弥勒市新哨镇烟叶复烤厂内,有一个小作坊式化肥厂,已生产很多年,每天白天不生产,晚上大概20:00到天亮以后进行生产,生产时产生的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健康,引起小孩、老人咳嗽,在灯光下能看见粉尘在飘散,穿白衣服一会儿就会变脏,而且厂址离居民生活的地方很近,已多次向镇、市政府和弥勒市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回复有相关证件,投诉人反映需核实证件是否合法 

弥勒市 

大气污染 

1. 经调查核实,化肥厂为弥勒市红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复混肥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06年在原弥勒县复烤厂内建设了一条4万t/a的复混肥生产线,由红河州环科所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了审批。200811月26日,弥勒县经济局以(弥经济备案[2008]0014号)文件给予备案,技改建设一条生产规模为8万t/a的复混肥生产线(熔融造粒法),项目总投资约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2008年12月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弥勒县红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复混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月15日以(红环许准2009〕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给予行政许可,同意项目技改;2009年2月委托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编制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09年3月25日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以(红环验许准[2009]5号)文件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给予行政许可。该公司2016年11月14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532526100001929C1315Y,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环保手续齐全,属于复混肥生产企业。反映小作坊不属实。 

2. 举报件所述的弥勒市红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调阅生产台账记录,该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停产,5月13日申请恢复生产,受市场影响,未恢复生产,11月6月至10日生产,11月11日开始停产至今。生产期间白天和夜间均生产。已生产多年,反映情况属实。 

 3. 经调查核实,一是该公司生产情况。该公司8万t/a的复混肥生产线停产,烘干炉停产,该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11月11日向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上报了停产报告。该公司生产原料为:氯化铵、硫酸铵、氯化钾,三种原料均为成品,经购买合格产品,按一定比例配方生产复混肥。产品为复混肥。燃料为褐煤。原料库房总建筑面积为2600平方米,现原料库房内存有原料:氯化铵150吨、硫酸铵70吨、氯化钾50吨,均在包装袋内。成品库库房总面积1600平方米,内有成品复合肥料340吨,均在包装袋内。生产工艺为配料→混合→破碎→造粒→烘干→冷却→筛选→包装。生产设备有:1台搅拌机、1台造粒机、1台烘干机、1台冷却机、1台筛分机、1台打包机。生产车间用彩钢瓦棚遮盖。生产车间及场地进行了硬化。环保设施有水膜除尘脱硫设施。二是监管情况。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自2018年起将该企业纳入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季度进行随机抽取和实施监察,在监管过程中未发现明显无组织粉尘排放问题。三是监测情况。2018年12月30日,弥勒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弥环监字〔2018〕075号),烟囱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达标排放。四是地理位置情况。该公司位于弥勒市新哨镇大新哨村,厂区四周均有居民住户,厂址离附近最近居民区约200米,反映情况属实。五是现场调查情况。2019年11月28日,在厂区未发现灰尘,厂外未闻到刺鼻气味。六是经弥勒市卫健局走访调查居民和附近医疗机构,部分居民反映偶尔会闻到刺鼻气味,未发现与该公司关联的就诊人员。 

 4. 经调查核实,一是该公司4月份,有2位群众反映有刺鼻气味,经调查该刺鼻气味为该公司购进的7吨黄腐殖酸钾原料散发出的气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已要求该公司停止使用该原料,立即对购买的7吨黄腐殖酸钾进行处置。已严格按照信访要求进行办理,向群众进行了回复,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二2019年11月,有2位群众反映该公司有刺鼻气味、浓烟、夜间生产问题。经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厂外有刺鼻气味、排放浓烟情况。已严格按照信访要求进行办理,向2位群众进行了回复,2位群众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三是到新哨镇反映1次,到环保部门反映4次,并未到弥勒市政府反映,部分属实。 

关于“环保部门回复有相关证件,投诉人反映需核实证件是否合法“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手续合法。 

部分 

属实 

1. 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严肃查处 

2. 待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安排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监测 

3. 针对距离居民区近的问题,责令该公司编制《一厂一策整治方案》,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采取防尘措施。 

 

4 

D53250020191127004 

蒙自市科海怡园小区有马班金乡园、屏边田园农家菜馆,把小区内的车库改成餐馆,改变了车库用途,油烟、噪声影响小区住户,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要求整改,但至今未按要求整改,从26日起两餐馆均为营业,要求调查处理。 

蒙自市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小区1幢靠兴洲路一侧,一楼商铺经营有两家餐馆,一是“屏边三跺脚”农家菜馆(1—3号商铺),二是“马帮金香园”(4号商铺),主要经营炒菜类饮食,两家餐馆均已关门歇业。经电话询问,“马帮金园”餐馆经营人倪泳近期因老家有事歇业,“屏边三跺脚”农家菜馆经营人朱俊明因个人私事无暇经营而歇业并不在蒙自。另外,两家餐馆在电话中表示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已经取得经营餐馆的相关证照,产生的污水排往污水管道。经联合调查组人员在现场外围查看,周边无占道经营现象,餐馆前公共人行道路和餐馆后小区内部道路路面整洁,无油污污染和污水外溢现象。“屏边三跺脚”农家菜馆和“马帮金园”擅自拆除车库与商铺之间的隔墙已经整改恢复但是两家餐馆后的车库仍然用作厨房,现状与批准功能依旧不符。 

部分属实 

1. 加强跟踪巡查,待餐馆开业时督促其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噪声监测,并严格按照《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由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12月20日前督促两家餐馆拆除厨房,恢复原有车库功能。 

  

 

5 

D53250020191127005 

建水县工业园区,工厂大气排放污染严重,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疑大气排放是否符合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建水县 

大气污染 

2019年11月28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5人及县公安局4人等共计13人,对4家废气排放企业逐一进行检查: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部分烟道存在旁路封堵不严,烟道有5处存在跑冒滴漏的情况,部分烟气外泄,导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责令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对烟道跑冒处采用石棉进行封堵。 

2.针对整个厂区烟道及环保设施再次排查,对存在问题编制整改方案,并于2019年12月7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3.要求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对老化烟道进行更换,并制定整改计划,于202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6 

D53250020191127006 

蒙自市富春路酒吧一条街噪声扰民,要求处理。 

蒙自市 

噪音污染 

经调查核实,富春路酒吧一条街属于商住一体,现有酒吧61家,均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驻唱、演艺行为,经查富春路酒吧多数从当日晚上7时30分开门营业至次日零晨2时30分左右,在营业过程中有5家酒吧音乐声音过大、有1家酒吧换气扇声音过大、有20家酒吧消费者划拳、摇骰子等声音过大,经现场监测,夜间10时以后超过国家规定(50分贝)的酒吧有传说酒吧、火石酒吧、迷你酒吧等27家,这些噪声已经影响到富春路周边住户的生活。 

属实 

1.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噪声超标的26家酒吧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调低酒吧内的音乐设备音量,对情况较严重的兰芳酒馆、传说酒吧2家采取先行保存功放、音箱措施,并依据《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 

2. 要求各噪声超标的酒吧于2020年2月29日前采取安装吸音棉、隔音门窗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整改完成后进行噪声监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上限数额予以罚款。 

 

7 

D53250020191127007 

个旧市大屯官家山铁路边云锡转运站旁有一个私人选厂,灰尘太大,污染周边环境,机器噪声大,厂边居住大多都是退休工人,有些人无法忍受已搬离。选厂大门紧闭,有时白天不生产,晚上进行生产。已多次进行反映,半年无回复。 

个旧市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的个旧市大屯官家山铁路边云锡转运站旁仅有红河诺邦矿业有限公司一家私人选厂,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1日,法人:王竹华,营业执照:91532500665520158K,生产工艺为重选、浮选,原料为锡原矿,产品为锡精矿,已于2018年9月自行拆除。 

1. 原料堆场已全部硬化,厂内露天堆存煤粉约1000吨、硫铁矿约3000吨、原生产遗留含锡尾矿约1000吨,未进行密闭。现场有筛分机1台,装载机4辆。目前该公司在场地里用装载机进行配矿销售,作业时间为8:00至16:00分,未使用筛分机。 

2. 2019年11月27日23:00左右,个旧市大屯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生产痕迹。28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再次对该选厂进行现场勘查,其选矿生产设施已拆除,未发现任何生产痕迹,现场散发有微弱硫磺味,场地150米内无住户。 

3. 2019年6月24日,个旧市大屯镇环保办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该选厂违规生产,工作人员于当日进行现场核实,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无生产痕迹,并将核查情况及时电话回复举报人。 

部分 

属实 

1.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责令企业将已安装未使用的筛分机拆除,堆场只得作为原料堆存使用,并立即对现存物料采取防尘措施,适时洒水降尘。 

2. 立即停业整改,在下达整改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料堆存库房建设,库房建成前,严禁生产。                      

3. 要求企业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禁夜间作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 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于2019年11月29日现场制作检查(勘查)笔录一份,2019年11月30日对红河诺邦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对于该公司物料未进行密闭的行为,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拟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督促企业依法整改到位。 

 

8 

D53250020191127008 

弥勒市弥阳镇民主街棚户区改造在休息期间一直施工,早5:00一直到晚23点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 

弥勒市 

噪音污染 

经调查核实,弥勒市鹏高置业有限公司《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弥勒印象)建设项目》位于弥勒市弥阳镇民主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85059.7平方米,总投资209000万元,2016年12月23日在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备案20160040号准予项目备案,2017年5月22日,原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以红环审201742号准予《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弥勒印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同意开工建设。 

2019年11月28日,经对弥勒市鹏高置业有限公司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弥勒印象)建设项目现场及施工负责人进行调查,因施工单位对工人管理不善,部分工人搅拌砂灰时凌晨5:00开始施工,部分工人粉刷墙面时施工至23:00,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噪音,该举报内容属实。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弥勒市环境监测站对施工项目进行监测,出具《监测结果报告单》,北面:45.3分贝、34.0分贝,监测结果未超标。2019年12月1日,经调查,该项目施工工地存在堆放物料不规范、未覆盖,道路易产生扬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已立案查处,该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1. 2019年11月2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对弥勒市鹏高置业有限公司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弥勒印象)建设项目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弥勒市鹏高置业有限公司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弥勒印象)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3. 责令该项目业主立即对施工工地存在堆放物料进行覆盖,对道路进行清扫,采取保洁措施,有效控制扬尘。 

4. 对该项目施工工地存在堆放物料不规范、未覆盖,道路易产生扬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立案查处。 

 

9 

D53250020191127009 

举报人反映“陶钢辉”个人收集弥勒市区及周边黑色废物(像是机油和橡胶)并认为该被举报对象无相关处理资质、手续。 

弥勒 

固废污染 

经调查核实,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Y5301220049,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有效期:自2016年3月22日-2021年3月21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2693079726F)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530122007254号,有效期:2017年6月28日-2021年6月28日,经营范围:危险废物运输3类)。公司车辆云A6F51B、云A5E02Q轻型厢式货车有车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危险废物运输(3)类。经查《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弥勒市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弥勒市鹏程汽车修理厂、弥勒市晨新汽车修理厂等均按照《云南省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申报、转移,转移接收单位为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不属实 

加强对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运输废机油的监督管理,做好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废机油泼洒、跑、冒、滴、漏。 

  

 

10 

D53250020191127010 

个旧市白沙坡、小凹塘辖区内有3家冶炼厂,所产生的烟尘影响附近村民生活、庄稼受到影响,并已多次反映。 

个旧市 

  

大气污染 

1. 经调查核实:锡城镇小凹塘片区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停产,原料、废渣等堆存在有“三防”措施场所内,现场重点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正常运行,3家企业无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情况。经调取3家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发现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8日部分数据异常,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已于2019年11月29日立案调查,调查正在开展中。 

2. 经现场核实及走访村组干部和部分村民,白沙坡村、小凹塘片区、鸡街镇草里苑村、文新村韮菜、青菜、花椒、麦子、豌豆等农作物生长表现正常,玉米结实正常。 

3. 经调查了解,鸡街镇草里苑村有96户,410余人;文新村下寨74户,300余人;锡城镇白沙坡村72户,270余人。鸡街镇草里苑村经询问村小组长及入户调查4户,家人均未患有特殊疾病,未同一时间患同种疾病的情况出现;鸡街镇文新下寨询问村小组副组长及入户调查3户,家人均未患有特殊疾病,未同一时间患同种疾病的情况出现;锡城镇白沙坡村,经询问村小组长及入户调查5户,除李小仙家5个小孩中有4个出现皮疹外(经个旧市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临床诊断“丘疹性荨麻疹”,疑似节肢蚊虫叮咬),家人均未有长期咳嗽和皮肤症状的病人,未同一时间患同种疾病的情况出现。同时,经调阅乍甸卫生院和锡城卫生院2019年1月以来住院病历和门诊日志,鸡街镇草里苑村、鸡街镇文新村、锡城镇白沙坡村未发现相关症状患者和聚集性病例。举报反映内容冶炼厂排放烟气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而烟气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主要途径为呼吸道、消化道摄入和皮肤接触,主要损害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系统及慢性中毒,如对村民有影响,一旦出现人体健康损害,会出现人员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聚集性,但经流行病学调查而言,2个乡镇3个村子村民,出现的疾病没有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聚集性,均未发现相邻地点、相同时间节点出现大量病例的情况。 

4. 经调查核实:个旧市检察院于2018年7月16日分别收到个旧市锡城镇白沙坡村、鸡街镇草里苑村、文新村村民委托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检察监督建议书》,内容为:反映个旧市锡城镇小凹塘村私营冶炼厂排放的有毒烟尘(主要含量为硫、砷等剧毒物质)散落到农田、农地、林地,给全体村民的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并认为受灾以来,全体受灾村民以信访、上访等合法途径不间断地向当地基层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要求解决冶炼厂非法排污问题及赔偿问题,但除白沙坡村得到了少量赔偿外,其他都不了了之。恳请检察院从关注民生的原则出发,切实解决其诉求,并依法对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在收到《检察监督建议书》后,市检察院针对小凹塘片区个旧市锡城有色金属废渣处理厂、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公司、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3家在产锡冶炼企业向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个检民(行)行政违监201853250100060—62号)。个旧市环境保护局在收到《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个检民(行)行政违监201853250100060—62号)后,加大了对小凹塘片区的监管力度,督促3家企业于2018年8月先后完成了在线监测企业端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整改工作,市环保局于2018年10月31日将相关办理情况向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答复,市人民检察院也同时电话向云南李凌律师事务所作出答复。 

个旧市锡城镇从2017年省级环保督查至今未接到白沙坡村关于小凹塘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的相关信访件。鸡街镇于2018年8月13日收到1件涉及水龙井村委会各小组举报受小凹塘冶炼厂污染的举报件,由草里苑村民反映,调查意见已于2018年8月22日进行答复。 

部分 

属实 

1. 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已于2019年11月29日对红河州云祥矿冶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正在开展中。 

2. 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小凹塘片区3家冶炼企业的日常监管。 

 

11 

  

D53250020191127011 

个旧市小凹塘辖区内有3家冶炼厂,所产生的烟尘影响附近村民生活、庄稼受到影响。 

12 

D53250020191127012 

蒙自市红河州行政中心广场内有6场人跳广场舞,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蒙自市 

噪音污染 

经过联合组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红河广场共有9个广场舞队伍,分别为舞动人生队伍、舞会友童心永驻、舞动青春、健身操、红河州广场舞等。调查中,据每个舞队的队长介绍,红河州行政中心广场每天播放音乐、跳舞的时间为:晚上19时—21时,在放音乐、跳舞的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属实 

要求各广场舞队立即将音响关小,不得超过相应的环境噪声标准,整改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29日21:00前,为立行立改。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的通报(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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