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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上报“回头看”转办案件办理结果

文章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2018/06/1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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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临沧市接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40号)》交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受理案件,15日,临沧市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办理结果。

  该案件中,群众反映:“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沙坝田有家作坊,处理死鸡死鸭死猪等死动物,每天不定时传出动物尸体腐烂臭味,并把处理的垃圾废水排到迎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作坊属于云南高原畜牧业有限公司凤庆县大兴村生态养殖基地,位于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小组沙坝田,加工类别为对猪肠衣进行初加工,营业执照未核批食品生产加工项目,无小作坊登记备案证明,该作坊于2018年3月18日开始生产加工。经调查核实,该作坊加工原料为猪小肠,来源于镇康县、临翔区、保山市昌宁县等地,未发现处理死鸡死鸭死猪等死动物情况。该作坊厂区内有明显的恶臭气味散发,来源于猪小肠(原料)和猪小肠衣(半成品)的腥臭味,未发现任何动物尸体。生活垃圾、猪肠衣包装袋丢弃在厂区及周边空地内,未进行规范处置。该作坊设有废水收集池,但废水收集池安装有控制性阀门,现场检查时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道。

  接到转办件后,临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调查处理,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明确凤庆县、市直各相关部门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如实、准确、及时反馈情况,从严从速查处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经得住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坚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的工作方式,责成凤庆县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立案查处,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等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已对加工作坊实施查封关闭,对涉案产品和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现场和周围大面积实施清理消杀除味,转办案件全面办结。

  临沧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临沧市将切实强化整改措施落实,从严从速抓好案件后续查处和整改,依法依规处罚到位,严格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管理缺位、监督缺失问题出现。同时,充分汲取教训,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监管,深入查找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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