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红河州环境保护专栏>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批准项目公示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泸西县大歹鲁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3〕3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4/23 17:59

浏览次数:

宏桥泸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泸西县大歹鲁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6-532527-04-01-265897)位于泸西县向阳乡旧寨村,总用地面积449750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办公生活区、固废处置设施依托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7.8MW,采用容量为54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建设10个光伏方阵,1条35kV集电线路。

  项目取得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选址取得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县文化和旅游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选址意见,项目选址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已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公益林,与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场区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二)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太阳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周边植物浇洒,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自行转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废光伏板、废逆变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仓库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依托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泸西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四、工程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报送泸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泸西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4月18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石洞山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审〔2023〕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