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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远市东弘能源有限公司高优质褐煤提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3〕3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4/2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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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东弘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开远市东弘能源有限公司高优质褐煤提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2-532502-04-01-105529)位于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九公里处租用开远市东山采石场部分工业用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和产品仓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4条生产线,外购开远本地褐煤进行烘干提升煤质热效率,规模为年加工30万吨高优质褐煤。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35万元,已取得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不得使用规定外的燃料,破碎、筛分废气收集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1、2号生产线沸腾炉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3、4号生产线沸腾炉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经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原料仓库和烘干车间封闭围挡措施,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并采取封闭遮盖运输,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要求。

  (二)做好项目雨污分流。喷淋塔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项目区内部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设施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部洒水降尘或喷淋塔用水。

  (三)加强噪声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和干粉沉降室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喷淋系统三级沉淀池煤泥、车辆清洗三级沉淀池煤泥、期雨水沉砂池煤泥清掏在池边滤水干化后作为原料使用,炉渣收集后交由农户用于耕地改良土壤使用,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于生物质燃料暂存间内暂存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进行防渗。建立健全危废进出管理台账,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报开远分局备案。

  (六)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开远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它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开远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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