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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远市人民医院教学及青工宿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0〕8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7/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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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开远市人民医院教学及青工宿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5-532502-83-03-051808)位于开远市凤凰山一号路东侧,占地面积8983.9m2,建筑面积29660.04m2。项目设置床位256张。主体工程设置1栋17层主楼和4层附楼,配套建设停车位、给排水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8万元。

  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m3/d),污泥脱水废水、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一并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远市污水处理厂。项目设置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按规定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得对水体造成污染。

  (二)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理性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按医废要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隔油池废油脂妥善处置。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开远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开远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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