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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浪鬼建水陶文化有限公司浪鬼尚禾日用30万件/年日用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0〕36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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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浪鬼建水陶文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浪鬼尚禾日用30万件/年日用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24-30-03-002770)位于建水县临安镇碗窑新村,总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1800m2。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气窑房、制坯车间、上釉车间、练泥房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规模为年产日用陶瓷30万件,打磨房、原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依托公司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1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万元,已取得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建发改工业备案〔2019〕5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干燥窑和隧道窑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中的相关要求后,通过不低于22米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采取适时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沉淀池底泥、废泥饼、收尘灰经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合格产品、收尘泥外售妥善处置。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建水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153kg/a、氮氧化物≤207kg/a,由建水县负责协调解决,纳入总量控制。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建水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建水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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