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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补短板 | 治污攻坚 法治先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5/0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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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州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5月6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在个旧市大屯片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活动中,州生态环境局为大屯片区相关企业负责人、行业代表进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为企业送上普法“服务包”,帮助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活动内容涵盖五个方面:

  一是州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教科负责人李铁通报大屯片区内近期查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并对部分企业违法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有效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卢峰以“企业如何依法守法经营”为题,详细讲解了企业环境管理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和环保管理水平。

  三是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长杨孺就企业如何完善环评手续问题进行指导帮扶,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确保企业规范化生产经营,防止出现“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等违法行为。

  四是个旧市大屯镇街道办党委书记李浩阳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守法经营,共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队个旧工作组组长陈志远作工作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重要意义。要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完成省州工作安排和部署,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重点对象,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帮助企业了解环保“弱项”、补齐生态“短板”,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法排污、无证排污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近年来,州生态环境局已将“送法入企”作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以线下送法入企和线上提醒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强化执法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让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深入企业,全力推进治污攻坚行动。

  下一步,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驱、执法与普法互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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