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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命名第一批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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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关于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乡村等,在各县市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要求,充分发挥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为公众提供寓教于乐的环境教育平台作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美丽县城、美丽社区、美丽景区等创建活动,凝聚起建设美丽红河的强大合力。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红环发〔2020〕163号)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各县市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了专家评审。经过认真评审,9个单位达到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拟命名为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将拟命名的9个单位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12—18日。

  二、公示期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受对拟命名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电话(兼传真):0873-3856516

  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661199

  电子邮箱:286251209@qq.com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兼传真):3730776

  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

  邮    编:661199

  邮箱:1948769948@gq.com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兼传真):3856662

  通讯地址: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邮    编:661199

  邮箱:hhzrbh@163.com

  附件:拟命名第一批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附件

  第一批红河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1.个旧市阳山生态公园

  2.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尼苏小镇

  3.开远凤凰生态公园

  4.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

  5.泸西县阿庐古洞风景区

  6.建水县李浩寨乡三尖山

  7.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

  8.屏边牧羊河溪流湿地公园

  9.屏边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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