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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0/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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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2019年,红河州境内南盘江水系、元江(红河)水系26条主要河流的43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为:水质优符合Ⅰ~Ⅱ类标准的断面24个,占55.8%;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标准的12个,占27.9%;水质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标准的3个,占7.0%;水质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标准的1个,占2.3%;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的3个,占7.0%。水质优良的断面36个,优良率83.7%。根据《红河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要求,43个断面中,水功能达标的断面有39个,占90.7%。 

  (二)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州开展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有:异龙湖、长桥海、大屯海、南湖、个旧湖、北坡水库、雨补水库、三角海和丫多河水库9个湖泊共11个监测点中,监测结果为:水质优符合Ⅰ~Ⅱ类标准的1个,占9.1%,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标准的3个,占27.3%,水质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标准的1个,占9.1%,水质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标准的4个,占36.4%,水质重度污染劣于Ⅴ类的2个,占18.2%。水质优良3个,优良率27.3%。有4个监测点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率为36.4%。7个开展富营养化状况监测的湖泊,中营养状态的2个,轻度富营养状态的2个,中度富营养状态的3个。 

  二、主要城市环境质量 

  (一)城镇饮用水主要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19年,全州23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 有22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水质符合I—Ⅱ类标准的16个,占69.6%;符合Ⅲ类标准的6个,占26.1%,有1个为Ⅴ类(金平马鹿塘水库),占4.3%。 

  (二)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全州13个县市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其中:蒙自市有效监测365天,优良天数352天,优良率96.4%;个旧市有效监测352天,优良天数348天,优良率98.9%;开远市有效监测天数363天,优良天数359天,优良率98.9%;建水县有效监测356天,优良天数345天,优良率96.9%;石屏县有效监测357天,优良天数353天,优良率98.9%;弥勒市有效监测358天,优良天数349天,优良率97.5%;泸西县有效监测356天,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8.3%;河口县有效监测359天,优良天数357天,优良率99.4%;屏边县有效监测358天,优良天数357天,优良率99.7%;金平县有效监测354天,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8.9%;元阳县有效监测353天,优良天数349天,优良率98.9%;红河县有效监测363天,优良天数360天,优良率99.2%;绿春县有效监测350天,优良天数335天,优良率95.7%。 

  (三)降水和酸雨 

  2019年,全州开展降水和酸雨监测的有:蒙自市、开远市、个旧市和弥勒市,其中:蒙自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5.37,酸雨出现频率5.5%,酸雨pH值4.52;个旧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5.64,酸雨出现频率24.0%,酸雨pH平均值5.01;开远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为7.15,全年无酸雨出现;弥勒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为7.81,全年无酸雨出现。 

  三、声环境质量 

  2019年,全州开展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监测的有: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和弥勒市,蒙自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各类功能区瞬时值略有超标。个旧除四类区的夜间等效声级出现超标外,其余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开远市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一、二类功能区瞬时值略有超标;弥勒市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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