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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与应急中心组织召开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稽查工作动员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9/2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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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与应急调查投诉中心在红河州蒙自市组织召开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检查及稽查工作。省生态环境执法局调研员郭家兴主持会议,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投诉中心主任邓聪作动员讲话,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悦江作表态发言。省生态环境执法局与应急中心的同志,以及玉溪市、普洱市、临沧市、版纳州、文山州、红河州等6个州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相关人员共47人参加会议。

  会上,邓聪动员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本次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严守纪律、明确责任、强化跨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合作与交流,在执法检查及稽查过程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李悦江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红河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认真配合做好检查及稽查工作,并以此次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工作为契机,有效提升全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确保红河州生态环境安全。

  郭家兴解读了《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此次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从六个方面开展,重点对红河州涉电解铝企业、“三磷”企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异龙湖周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院、风力发电、滇中饮水工程等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督导“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清废行动”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穿插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抽取查阅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办理情况,抽查辖区部分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检查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情况。同时,由稽查组专门对红河州本级和个旧、建水分局执法工作开展稽查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人员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此次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执法检查工作中。二是要严格检查,禁止走马观花、到此一游式的检查行为,要克服不愿查、不敢查的心理,大胆执法,主动担当作为,做到执法办案“零容忍”,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一方生态环境质量。三是要规范执法,各组在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执法录像,认真做好相关执法检查记录,强化案件办理质量。四是要严格作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联合交叉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各组组长作为廉洁自律第一责任人对本组人员工作作风和廉洁纪律负总责。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格查处,督促企业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增强环境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动员会后,区域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及稽查工作正式展开,各组分别对红河州辖区内县(市)进行为期7天的执法检查和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本级、个旧市、建水县开展执法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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