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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5/2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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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2020年来,按照中央、省、州工作安排部署,建水县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按照“摸、排、分、清”四个步骤稳步推进,旨在摸清全县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一是摸清底数。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出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名录为基础,结合生态环境监管、环境税征收以及工商、税务、电力等信息,对全县排污单位进行摸排,形成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二是排查无证。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为依据筛查无证排污单位,按照行业和管理类别确定应实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登记管理,形成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三是分类处置。对纳入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的排污单位,以电话及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户,要求其按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或登记排污信息,进行分类处置。四是整改清零。按规定时限,完成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中排污单位的清理,做到逐个销号、应发尽发,不留死角,实现本地区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

  在清理整顿中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牢固树立在“在监管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的理念,简化办事程序,严格落实承诺时限,优质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监管等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明确任务不糊涂、及时落实不拖拉、强化服务不官僚、分工合作不拆台,扎实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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