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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泸西分局五举措推进“弥泸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发展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04/2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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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泸西分局紧紧围绕落实省、州党委提出的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生态靓州发展思路、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发展战略,就如何高质高效推进“弥泸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合作发展共识。

  一是以生态环境规划为指导,构建弥泸一体化生态安全格局。对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保证生态用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实施整治、关闭、兼并、重组等措施,加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建设,规范矿山企业开采和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筑牢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是以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推进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促进生活污水处理向周边乡镇、村庄延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标;实施农村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防治,强化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监管,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推动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是以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保护城乡饮用水安全。实施区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南盘江(弥泸段)、白马河支干流(甸溪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按照“截污、疏浚、驳岸、引水、美化、管理”要求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高内河河道自净能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大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管力度,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标志牌,缩减岸边污染带;采用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林及两岸防护林,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疏浚河道,恢复水生态系统,提高内河流域污染物降解能力和自净能力,增加水体环境容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一泓碧水呵护泸弥。

  四是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推进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全面推行执法监测合作,设备、人员、技术互通互补互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联合执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在弥泸大型灌区、垃圾处理场、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建设上,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指导,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为建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上提供专业指导和生态环境技术支持。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污染企业和淘汰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向农村地区转移,优化农村产业发展布局,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同心同向为“弥泸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以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强化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全面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围绕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实行“雨污分流、清洁生产、干湿分离”,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形成生态循环链,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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