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红河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普查>工作推进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四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17 08:29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四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2年四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4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340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共受理网民留言5条,均按时办结。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有的县市和单位未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未做到先审后发,审核把关形同虚设,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的信息多次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问题整改和信息更新不及时。有的县市和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有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没有专人负责运维,平时疏于自查自纠,对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监测反馈的问题不及时整改;个别县市和单位经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多次催促提醒,仍然出现政务新媒体逾期更新信息的情况。

  (三)网站服务功能有待提升。有的县市对政府网站功能建设重视不够,存在服务信息不准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如“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存在办事指南内容不准确的问题。

  (四)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个别县市和单位在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更新有关备案信息,存在填报账号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文章链接无效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转载稿件时,应从稿件首发平台转载,并对稿件进行全面校核后再发布。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明确运维责任人,做好日常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备案信息,对确属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加大清理整合力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加大日常自检自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要求,抓紧查缺补漏,做好迎检工作;要认真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2〕—46)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四)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发工作。州数据发展中心、各县市要认真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公布工作,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于2023年1月30日前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县市《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同时在本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应栏目公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三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