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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二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7/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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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二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2年二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4个,普查发现1个政府网站不合格,合格率为92.86%。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332个(其中纳入“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实行常态化监管的政务新媒体310个),普查发现1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合格率为99.70%。

  (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情况。2022年二季度,全州各地各部门对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信息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动态更新,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11个。

  二、主要问题

  (一)基础管理方面。有的政府网站未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栏目设置,不同程度存在栏目缺漏、重复、杂乱等问题。有的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后未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动态更新,在报送系统中填写的账号名称与实际账号名称不一致,已在第三方平台开办、注销账号但未及时在报送系统中履行添加、关停程序等情况时有发生。

  (二)运维保障方面。有的政府网站不重视网站建设工作,缺乏网站良好建设、运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和空白栏目。有的单位不重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不注意信息更新的时间要求,反复出现错敏信息、即将逾期。有的单位不及时查看和整改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反馈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

  (三)信息发布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材料发布不及时,没有在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有关解读材料,还存在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要素不全,没有完全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时有发生。有的信息供稿单位对政府网站工作不重视,不主动、不及时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逐项逐条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迅速对所管理的政府网站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查找网站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单项否决情况发生。对于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限时完成整改。

  (二)加强政府网站运维保障。优化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府网站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错敏信息,正常更新栏目内容。做好常态化安全检查,保证各级链接可用性,确保政府网站安全有效运行。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审批、备案等制度,严格开办、关停、注销、变更等程序,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确保2周(14天)内至少更新一次信息,坚决杜绝严重逾期;必须做到迅速及时整改错敏信息,不得拖拉延误。

  (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不断提高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发布信息差错,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及时整改。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和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的县市要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附件:1.2022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2022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序号

县市

网站名称

存在问题

1

红河县

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空白栏目超过5个

  注:数据监测采样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6月6日

  附件2

  2022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县市

政务新媒体账号

新媒体平台

存在问题

1

蒙自市

蒙自市政务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内容不更新

  注:数据监测采样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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