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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三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0/22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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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1年三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1年三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4个,普查中14个政府网站全部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2021年三季度,全州纳入“云南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监管的政务新媒体296个(政务微信公众号216个,政务微博43个,政务今日头条号16个,政务抖音号21个),常态化监测中总体合格率100%。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政府网站问题曝光台”共受理网民留言6条,按时办结率100%。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功能建设和内容保障仍需加强。全州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栏目问题突出,普遍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互动交流(政民互动)”栏目普遍存在域名不符合规范;站内搜索、页面标签、网站标识等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部分政府网站“动态要闻”“概况信息”“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民政信息公开”等栏目不同程度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问题,弥勒市网站“乡镇信息公开”栏目尤为突出。部分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比例不高,解读材料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如红河县、金平县、河口县。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仍需加强。有的单位不注意查看州、县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的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数据,未及时处理本单位新媒体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内容更新不及时,错别字、敏感词修改不及时等情况时有发生。少数县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补报工作进展缓慢,如元阳县。

  (三)互动交流工作仍需加强。有的单位对网民诉求重视不够,存在超期办理网民信件的情况,如州交通运输局。部分县市政府网站未及时答复模拟用户进行的问题咨询,如建水县、红河县、开远市、个旧市。全州政务新媒体基本上都提供了互动功能,但普遍未及时答复公众咨询、留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调整优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精细度。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与网站建设运维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栏目域名,完善站内搜索、页面标签、网站标识功能。州、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工作对接,努力解决好“办事服务”栏目存在的问题。要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维护管理,按照政府网站中本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及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及时发布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新媒体错误信息数据,有效防止政务新媒体2周内不更新内容的问题。继续巩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该补报的账号及时补报,该注销的账号尽快注销。及时维护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有关信息,确保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三)加强互动交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网站中网民留言、网民找错、民意调查征集等栏目办理工作,加大政民互动力度,及时回复网民留言,不得推诿塞责、延期答复。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模拟用户进行的问题咨询作出有效答复。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及时查看后台网民咨询、留言,及时给予答复(对简单咨询、留言,3个工作日内答复)。

  各县市各部门要聚焦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并引以为戒、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州、县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反馈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疑数据信息,要及时核查整改到位。

  附件:2021年三季度信件办理超期名单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三季度信件办理超期名单 

序号

单位

超期次数

备注

1 

州交通运输局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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