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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举行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宗委

发布日期:2021/11/1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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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红河州举行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场发布会。州民族宗教委、州委政法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乡村振兴局在作主旨发布与答记者问中明确,站在“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的历史节点上,要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职能职责向主线优化、工作举措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有新担当、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质增效上有新作为。

  推动红河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红河州将在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力争用3至5年时间把全州49个沿边行政村建设成为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示范村;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十四五”期间,全州将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中心(室)14个、主题广场(公园)86个,命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100所、教育基地30个;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基础。在持续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上下功夫,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面嵌入;在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化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物质基础;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基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今年5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红河现场办公会,要求红河州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前,红河州共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家、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个、省级示范县5家、示范单位27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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