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红河州专题专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红河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动态

依法全面开展创建 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日期:2019/07/03 15:39

浏览次数:

  普绍忠在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时强调

  依法全面开展创建 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5月21日至24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率调研组就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他强调,要依法全面开展创建,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21日上午,调研组在蒙自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州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主持会议。副州长周踊就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情况作汇报,州级相关部门向调研组提交书面汇报。

  22日至24日,调研组一行深入个旧市沙甸区鱼峰中心小学、沙甸大清真寺、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市人民法院、和平社区,建水县李浩寨乡里营村委会、建水县中医医院、永祯社区、城区清真寺、建水一小,石屏县龙朋镇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坝心小学、坝心镇党委政府机关等地,重点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单位工作推进、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工作巩固提升等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中,普绍忠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九进”活动,确保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进一步营造开展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普绍忠强调,要统筹协调,进一步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贯穿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双促进;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组织领导再强化、协调配合再强化、补齐短板再强化、督查考核再强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依法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举行“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技能培训

>